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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7 09: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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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室一间,男子两位,床头打架床尾合,相濡以沫十数年,乍一看仿似《春光乍泄》英国版。比起黎耀辉与何宝荣的纠葛,《留心那话儿》里的小祖与大肯,才气纵横,落拓半生,荣华富贵到来时,却生出龃龉,不得善终。前者正是“英国剧坛有史以来最呼风唤雨、最Camp、最Bitch的作家”JOE ORTON。他二人虽非同年同月同日生,却在同年同月同日死。生则同床,死亦同穴:好一对冤家。
  男主角之一大肯生得高大,20岁时秃顶,眼皮低垂,永远带有三分轻蔑与漠然。母亲早逝,18岁时父亲抱着瓦斯炉自杀,他发现后,慢悠悠沏了杯茶,才去报警。两人相识在戏剧表演课上,众人将一只虚拟的猫抚来摸去,做出惺惺怜爱状。唯独大肯接到手里,先是尴尬,稍一停顿,便使出劲道,做出令人意外的掐死猫的动作。一旁的小祖忍不住发笑,浑然不知自己将来也要死在这人手上。

  小祖曾是青涩少年,人前羞于表达,擅用速记符号写日记。十四岁初尝禁果,野马脱缰不可收拾。茂林深处,肮脏公厕内,污水横流,鬼影幢幢,地狱天堂便在一念之间。一身皮衣的小祖此时是欢乐英雄,比大块头的大肯更要生猛。他手把手将他教坏,一起猎食寻欢,仿佛有福同享的自家兄弟。

  幸运之箭射中的是小祖。转眼他成了风头一时无两的剧作家。青年才俊,恃才傲物,时代需要这样放浪的才子作偶像。他写的戏火爆上演,连披头四都找他写戏。而大肯被推后,成了小祖的“私人助理”,还被要求戴了假发遮掩秃顶。文艺界重磅人物前来造访,二人如迎女皇一般惊喜交加。谁知专车只来接小祖,扬长而去,撇下大肯一人。伦敦那日,无边雨丝细如愁。

  没有不共戴天之仇,大肯不会劈死小祖。他们有仇么?没有。不仅无仇,还相互搀扶走过那么多年头,但小祖确是死在大肯利斧之下。他俩的情爱,今天来看不成问题。公厕里的颠鸾倒凤,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跟咱们张元《东宫西宫》里的情形也是一般无二。那么他们的分歧在哪里?潦倒时候,小祖忽然问大肯,假如有天出名了,出名到不能上街,你想怎样?大肯说,在城郊买房,还要有仆人。小祖摇头,他说要是成名了,见到什么操什么。小祖是拿性当自己的事业,而大肯似乎是拿死亡当事业。所以小祖母亲去世时,伤心流泪的人是大肯,而小祖撇头就可以跟路人野合泄火。

  写作,对于这对畸零人来说,是上天恩赐他们的救命稻草。如大肯所言,自己具备一切可以成为艺术家的才华与背景。结果却是小祖中了头彩,他踩在大肯肩上摘星。大肯见他光芒四射招蜂引蝶,自己反成影子,日渐失衡。虚名虽如浮云,却无法平起平坐共享,就连同床夫妻也不能。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终有一人要在伏在对方阴影底下,仰视他的荣光。大肯心高气傲,断不肯做贤妻良母。他剁肉一样手刃小祖,同时吞下小祖给的药,也算死在爱人手上。

  所以这死亡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电影似乎要说,孤独,是所有将生命献给艺术的人必然的遭遇,他们不能扎堆,只适合孤军奋战。他们虽恋别人,更爱自己。他们深入彼此肉身,享尽官能之乐,在灵魂事业上却同床异梦,分道扬镳。或者也有可能,他们其实就是一人,魔镜内外同一人。镜外人将镜内人扮得明艳照人,反添自己失落:他明知镜里最美的那一个并非自己。一掌击碎镜子,毁掉的也是自己。如同双手互搏,取胜落败都是自己。这是一个人的战争,这人名叫:艺术家。

  忆当时初相见,他问:我需要全裸么?他拿着画笔,绅士一样答:不,穿着你的袜子。他死时应当还穿那双袜。这电影便以回忆寻访的形式展开故事,抽茧剥丝一样,画外音与剧中人里应外合,一起讲完两个人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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