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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衣三千

作者: 歌词


一件时装就是一道可口的美味佳肴。四季轮换的衣装便如同酒宴里流水般送上的饕餮大餐,色香味各有讲究。而最后一件称心的新装则是除夕夜里的压轴大戏,穿过后至少今年的演出就到此为止了。

一日拉开衣柜,堆积如山的衣衫裤袜轰然而倒。只因平时疏懒惯了,不穿的衣物随手一塞,早已是危于累卵,如今一件一件细细从头收拾起来才发现原来自已有这么多的衣服。衣服是一大堆,只是还有兴趣穿上身的却没几件了。喜新厌旧本是人之常情,可就这么扔了也还有些恋恋不舍,必竟当初都是用钱买来的。难得我一咬牙下定决心把不穿的衣服全部留备赈灾之用, 老妈却在一旁笑道:"谁要你夏天穿的衬衫短裤?还有这些棉不棉毛不毛的东西,一点都不保暖。那些灾民需要的是御寒的棉衣棉裤啊, 要这些花俏的东西有什么用?"谁说花俏了?若是当真花俏我倒也舍不得捐了,把它送进家庭历史博物馆好歹也是一只美丽的茧壳。再说我等自恋得快淹死在水中倒影里的人绝不相信自已穿过的衣服会没人要,简直是天大的污辱!

服装除了护体美观的功能之外正逐步成为个人眼光、味品和消费理念的代言人。而品味与眼光本就是人生一笔很大的财富。上中学的时候老妈从北京出差回来带了一件星条旗似的衬衣,虽不喜欢但不想伤害母亲的热情,穿了几次,后来满街里游荡的民工也都穿这种衣服,于是我可以名正言顺地把它永镇衣柜最底层,这也算是代沟的一种表现吧。 工作不久,一位同事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我说:"你的每件衣服都不错,可每条裤子都很难看。"我一向善于装点门面,自以为解决了主要矛盾,次要矛盾也就可以忽略不计,谁知道被人一眼看破还不留情面地说了出来,弄得好尴尬。好在后来衣带渐宽,是发福的那种宽法,终于可以买到合身的裤子而不用去布店做了。

从来都不喜欢穿西服,原因有两个,一是自已身材太差,二是觉得不方便,总象背着一个乌龟壳,抬一下肩摆一下手也费劲,还有什么扣一粒扣、两粒扣、三粒扣的规矩,弄不好就变成土老帽或者流氓了。至于男人最常收到的礼物--领带,方格、圆点、斜纹、纯色、大花、小花、长的、短的、变色的、丝光的,再怎么千变万化终究不过是法海眼中的一条白蛇。也有好看的洋服,记得有一期《时尚》杂志里的三件套,颜色式样单独看普普通通,男装基本上都是万变不离其中的,可穿在那个外国模特身上怎么就那么精典?此时方知须因材选衣。

衣物中我最喜欢的一类是毛线衫。 T恤、衬衣、夹克无非在衣领袖口处变来变去,夹克连可供选择的颜色都贫乏得叫人吐血。羊毛背心倒是别调一曲,只是南京这地方春秋天极短,稍纵即逝,一下子从短袖衬衫跳到毛衣也是常事,那些背心只能挂在衣橱里空守寂寞了。还是毛衣好,穿在身上的时间最长,式样颜色也多些,总能选到满意的一款, 连真维丝的毛衣广告也做得清纯温馨,不象那个穿梦特娇T恤的男人,被多少只女人的手揉来揉去的,叫人看了汗毛直竖。

虽是穷苦百姓,可买衣服从来没有货比三家的习惯,一眼相中便决定就是它了,连讨价还价都有些心虚,生怕买不到回到家心里痒。店家无疑最欢迎我类顾客,买卖做得干脆,消费者剩余也榨取得最多。有一个同事花了3000元买了件皮夹克,佩服他心狠手辣之余却想:我倒更情愿花3000元买十件不同的休闲装。真是不求上进,一点精品意识都没有!

江山已定,与之相应的条款细则也是马虎不得。鞋子、袜子、眼镜、手表、皮带、皮包、手套、围巾本都属于配件,根据各自的风格搭配不同的服装才能尽显其才,可这些点缀有时也是画龙点睛之处。

要论穿着舒服,布鞋穿着是最适服的,但男式布鞋不同于女式布鞋,模样简直丑得可以杀人。南京有一种软底布鞋,黑色的,鞋边周围围了一圈白色的布条,实在是惨不忍睹,再舒服也不愿意穿。还有一种也不好看,同样的乌鸦黑,底是塑料的。因为上小学时低年级的一个同学穿塑料底的布鞋跑接力摔了一跌,后来颅内出血死了,老妈立刻把我所有的塑料底鞋子全部扔了,于是养成了我至今不穿塑料底鞋子的习惯。

我对袜子倒没什么特别的感情。只是夏天里无论多么热,出门总是要穿袜子,因为觉得脚趾长得不性感,丑媳妇儿能不见公婆就不见公婆。

随着近视度数的加深,眼镜换了一副又一副,黑边的、银丝的、无框的、隐形的,就差金色的没戴过。不喜欢金色,总觉得俗气,私底下认为还是隐形的最合适,妙目顾盼,万种风情无地着。墨镜就另当别论了,全盛时期曾有过六副墨镜,深蓝的、咖啡的、墨绿的、浓黑的、淡紫的、橙黄的。最喜欢的是橙色和紫色的,一日去珍珠泉游玩将两副墨镜全带上了,结果橙色的不知散落在跑马场的哪个角落悄悄地等待有缘人的相认,而紫色的竟也因此殉情,意志坚决地沉入了湖底。记得当时我穿的是一袭白衣如雪的毛巾衫,经过一场惨烈的水仗之后,白衣染满了泥污,活象一条大财鱼。身子发冷,心更冷:这衣服是不治了。

说到围巾,可以换着花样打,可总觉得有一点累赘,必竟这儿的冬天不是特别的冷。有一种双面围巾,正面是真丝的,反面是羊毛的,真丝用来配西服,羊毛配便装。可西服那么大的口,围条围巾实际上也就是披上去,一点都不挡风,也不认为多么抢眼出彩;若将羊毛的翻在外面,贴着脖子的是凉滑凉滑的丝,既不保暖,还容易错位,真是弄巧成拙。不过也有不寻常的,一条青色的围巾,在特定的时刻,特定的人围了,你看见了,于是整个冬天都是绿色的了。

仔细回想,哥儿从小就爱俏,上高中的时候有六件不同颜色的衬衣,一天换一件,没留意前排的女生竟偷偷地数着数呢。再早些时候上初中,班主任是一位很守旧的女教师,班上有个女生穿了件式样比较新颖的牛仔衣,她就揪着那个女生的耳朵教育道: "牛仔衣是女孩子能够穿的吗?我们上中学那时候连男生都不准穿牛仔裤,谁穿了,当着大家的面就有人来撕!牛仔裤后面有两个口袋,正好抓住了从上往下撕。"座下的女生一片怪叫,老师连忙补充说:"有什么好叫的?!里面都穿了秋裤的, 又不是光的。"里面有没有棉毛裤我们不清楚,只知道牛仔裤是可以单穿的,尤其是在夏天。班主任的暴力手段是出了名的,虽然她是真心为了学生们好,可那高压政策还是叫人敬而远之。我为数不多的几次挨批中,有一次便是因为服装问题,原因是我那件"不错"的衬衣上仔细看竟然有红色的细条纹,尽管这条纹占整件衣服的面积不到三十分之一。

臭美印象最深的一次还是上大学的时候,送挂历到老师家。那一天打扮得妖冶之极,微微发光的海蓝色短风衣,咖啡色高领毛线衫,浅蓝色直筒牛仔裤,黑色弹力手套,单手推着一辆宝石蓝的山地车,另一只手拿着一卷包裹整齐的挂历,引得迎面而来的学弟学妹们放慢脚步悄悄窥望,那时我便不似走在校园里,仿佛走在他们希冀的目光里,其实是走在我贪婪的虚荣里,我虽未必不知,却仍将头仰得更高了。

200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