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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盛开时的爱情故事

作者: 歌词


  再过二十四天,花儿就全开了。我希望那一天白色的罂粟花会变成红色的虞美人。


  我开始注意到他是他在BBS上边写边载的自传式小说。他就住在我生活的这个城市,我们一同在这里生活了二十三年零三百四十一天,我们对彼此一无所知。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喜欢上了他,导火索只是他小说里的一句话:当你站在二十四层高楼往下跳的时候你还在想你绝不后悔,可是当你在半空中没有落地之前就会追悔莫及。这句话我听过,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听同桌说过,三个月之后我的同桌死于猝发的先天性心脏病,在课堂上。

  E,这是他在社区里注册的名字,简单的一个字母,很容易记。我喜欢他的名字,因为喜欢本来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我在社区里搜寻了他所有的贴子,有1432张,我一贴一贴地翻来看,他的样子在我的面前越来越清晰,我已经能看到他眼角的红痣,还有他左边眉毛上一道小小的疤痕,那是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门槛上磕的,长了疤便不长眉毛,远远看上去象是眉毛断掉了,相命先生说这是上天暗示他这一辈子注定有一个终生的遗憾,他就用这个借口打发了暗恋他的表妹。
  
  我千方百计地想接近他,在论坛里回他的贴子,当然并不是每一封我都会回复,我不想太着痕迹,而且也不是每个话题我都能插上嘴。我试着在聊天室里与他对话交谈,向朋友要来了他的oicq号码,从个人资料库查到了他的邮件地址,但我暂时还不打算给他发emial,怕太唐突了。我几乎搜集了所有与关有他的资料,满脑子都是他的影象,绝对比任何发烧友追星族还要专注、狂热。当时我还没有和他通过电话,也没有在语音聊天室里听过他唱歌,可是我对他的声音却有很清晰的记忆,很奇怪,是的,这世界上奇怪的事情太多,我不去探求原因,我只是在耳边回想他的音质语调,还能感觉到他慷慨激昂时飞溅的口水。我知道他就坐在我身后,一边喝茶一边敲打着键盘,我一转身就可以看到。那天晚上,我回了267次头,每次都以为必定能与他面面相对每次都落空。第二天早上起来脖子有点酸痛,到医院看了看,医生说是轻微扭伤。

  我用两块硬盘作礼物拜了一个黑客师傅,他教我如何查IP,偷窥私人邮箱,潜入别人的电脑,不过他还没有办法盗取BBS上的密码,无所谓,反正这个我也不想学。我从E的硬盘上看到了E的照片,光线比较暗,有一点点模糊,但仍可以辨别出那是一张年轻英俊的面孔,我对着电脑屏幕深情一吻,我想我是爱上了他。

  酸话还是要说的,特别是当我一个人躺在被窝里幻想着他甜蜜的体温和青春胴体上散发出来的浓浓男子气息。我在枕边自言自语,没有睡着,却都是梦里的话。我迷迷糊糊地过了二十三年,突然在别人的生命里找到了自己。正如歌中所唱的,他,the missing part of me,我终于找到了,绝不放手,否则我将永远在迷失中渡过余生。心里这样想着,口里这样说着,我突然由一个人变成了半个人,半边身子空着,我伸出左手做环状搂抱,仿佛搂住了他的腰,心安理得地做起了春梦。
 
  可是我很快发现他对我却没有相见恨晚的感觉,我们在BBS上东扯西拉,在聊天室里问好打招呼,可我一直在他方圆五里的周边打转,根本没有办法走近他的心,唯一的进步就是让他记住了我的ID。
投其所好吧,我开始大嚼新闻,法轮功、爱立信、洛阳火灾、印度地震,知道他曾经对美国总统大选倾注过十二分的热情,我就一夜之间把戈尔和布什的竞选台词背了个滚瓜烂熟。我还去翻"左翼文坛盟主,中国民族之魂"――鲁迅先生的全集,高中时我读那些尖酸刻薄的文章象被人硬往嘴里塞了个烂柿子,现在却也什么都顾不上地拼命地吃起来。

  他对我知识的原始积累没有表示出丝毫的兴趣,照旧在论坛里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照旧与别人打情骂俏、说说笑笑。我把所有情敌的名字按字母排序列在一张信纸上,一共列出了39个ID。谁知道他的俏皮话里藏的句子是真是假,哪些是真情流露,哪些是信口胡诌?不久我就意识到这种吃醋方式行不通,不然我也要变成天赋异秉的奇人,浑身沐浴着酸云醋雨,别人不用听我带口音的普通话也一定猜得出我祖籍镇江。从游戏中得到启示,我采取扫雷一样的排除方法,排除了36个情敌,还剩下三个重点观察。
就在这个时候我意外地发现了他的另外一个信箱,疑云散尽,真相大白!他的网络情人是"双竹"。

  双竹,好奇怪的一个ID,就象我读不懂他写的贴子他发的文章一样我也读不懂他的名字。社区里那一大锅翻滚的饺子在我脑海中定格成一张超大的合家欢照片,每个人都有露脸,双竹站在前排最右边,他修长的躯干投下斜长的阴影,却看不清楚脸。

  目标错了,我那愚蠢的扫雷游戏里根本就没有埋下双竹的名字。怎么可能?他们相互之间的回贴子并不多,大都严肃得要命,几乎找不到打情骂俏的语句,有的看上去更象是在做学术报告,一点蛛丝马迹都看不到。情人之间就是这个样子?我不知道,我没有谈过恋爱,但我相信那字里行间定然有旁人看不懂的关切,不过,当事人也未必能懂,谁知道?

  我按照信头上的地址潜入了的双竹的信箱,里面有一封未经阅读的email,当然是E发过来的。这两个邮件箱是他们为对方专门开设的,我闯入了他们的直邮通道,我是一个不为任何人所知的第三者,包括E。

  我仔细地读着E写给双竹的信,没有一句琼瑶似的肉麻话,平平静静的,说的是他读大学时的一段经历。我知道这信不是写给我看的,可不知为什么,读着读着竟落下泪来,为他,不是为了我自己。我错过了许多事情,错过了他轻狂年少的学生时代,为什么当他尴尬地从领奖台上退下来的时候握住他的手的人不是我?我看得见他内心的波澜,即使是时间久远暗淡了生涩了,我还忍不住伸手去轻轻抚摸。头一次意识到自己的软弱,就这么轻易地哭了。好想转倒时钟,一头钻进时间的空隙,重来,我的人生和他的人生,重来。

  我不可能出现在他的过去,但一定要出现在他的将来。抱着不能生死与共也要风雨同舟的想法我决定此生无论如何那怕是硬生生也要插入他的生活。
  
  双竹生活在一个滨海城市,离南京大概有六七百公里的路程,他不象我和E经常泡在网上,BBS上时不时地能看到他的贴子,却很少在聊天室里碰到他。我苦苦哀求我的黑客师傅,他不知从哪里搞来了双竹的照片,消瘦、清癯、棱角分明,眼睛的颜色很淡,里面闪烁着叫人心动的神彩,果然是与众不同。我现在至少明白了E喜欢双竹的一个原因,连我都有一点点喜欢他了。E和双竹靠每日一封email联系,我偷窥了他们所有的往来信件,这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可是我顾不得了。其实他们俩也才刚刚看对眼没多久,双竹比我早一步,早这一步他就招招领先,因为现在E眼里只有他,根本看不到我奋力追赶的身影。

  三月三十一日,双竹给E发了一封信说他第二天出差乘火车路过南京,要在南京转车,中间大概有两个小时的停留。他们约好下午四点在火车站前的广场见面,双竹说他会站在旗杆的顶上。我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已经是四月一日下午三点一刻,窗外阳光灿烂。

  还有四十五分钟他们就要相见了。我有一个预感,如果他们见了面,我将永远被E拒绝在方圆五里之外。不能让他们见面,我心急如焚,我要阻止他们相见。

  跑!换上球鞋,跑!我沿着笔直的街道,穿过晃动的人群向火车站跑去。我一生中都没有这样伟大的奔跑,因为我从来都没有如此专注于某一件事情而忘了身边的一切。我不知道如何阻止他们,我只知道奔跑,一岁的蜡烛,三岁的儿歌,飘扬的红领巾,闪闪发光的团徽,悬浮在半空的喧笑,轨道上飞驰的列车,统统被我甩在脑后,前方,我将与命运撞个满怀……
当我气喘嘘嘘地跑到火车站广场的时候,四点刚过,我一眼就认出了那天穿一袭黑衣的双竹,他静静地站在广场中央,直挺挺的象一尊雕像,风轻轻吹动着他额前的黑发还有衣袖,脚下是旗杆的阴影,正好在顶端。E还没有到,双竹注视着过往的行人,如水的目光安静得出奇,他的视线与我的视线交结了一秒就移开了。

  我也在广场搜索着E的身影,看来他是迟到了。我猜测他可能会从左边的十字路口拐弯过来,因为我隐约记得他的工作单位在那个方向,可是我不能确定。但这时候除了相信直觉还有什么别的办法?我继续我的奔跑,向左,拐弯,笔直的大道一眼望不到尽头,人海车潮,我要往什么地方去?心里开始迷惑,脚步却没有停顿,突然我眼中一亮,我看到他了,穿着照片上那件暗绿色的夹克,骑着自行车飞快地从远方呼啸而来。
我要拦住他!

  怎么拦?我不知道。他过来了,越骑越近;他到我眼前了,马上就要从我身边溜走。不能这样与他错过,我迎了上去,本能的做法,亦或有黄继光堵枪眼那种不及细想的冲动,我感觉自己象是长了翅膀,从心底的刮来的一阵风把我的身子轻飘飘就吹了起来。我迎着他的自行车跑了上去,他躲闪不及,人仰车倒。

  鲜血从我的膝盖上渗了出来,手臂和小腿都擦破了,我向后跌倒在地上。他差一点摔跤,趔趄了几步,最后还是站住了,自行车躺在几尺远的地上,轮子飞转。

  他急忙跑上前扶起我,察看我腿上的伤势,不象那些粗鲁的市民,扯起嗓子就骂,这倒是颇值得安慰的,也让我更坚定了爱他的决心。我的膝盖虽然流了不少血,其实并不严重,都是皮外伤,只不过,我春节呆在家的时候用取暖器取暖把膝盖烤坏了,出现了蜘蛛网状的红色斑块,可能是表层肌肤坏死,已经两个月了,色斑还没有消除,颜色发暗,看上去很吓人,象是碰伤后青一块紫一块的。他问我要不要紧,我便假装站都站不起来的样子,咬着牙皱紧眉头,不过确实也有些痛。

  他想了一会,然后说送我上医院看看,不过得先等一会儿。他走到一边打了个电话。我知道他是打电话给双竹,他说他出了点状况可能今天见不了面了,反正也是匆匆一面,过一段时间两人肯定会碰面的,到时候可以忘记时间慢慢交流,也不急于一时。

  他打电话的时候我在一旁静静地望着他,现在我更加肯定我为什么能在大马路上把他认出来,我对他是如此熟悉,怎么可能没有相遇过?那脸上神情,拿电话的姿势,分明就是我爱的那个人。世上有一见钟情的事,那我的这种感觉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然后他送我去附近的医院。医生中以庸医居多,我不说明原因,那给我看病的大夫也以为膝盖上的色斑是碰伤的,虽然呈蛛网状有些奇怪,不过他懒得细想,说骨头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开了些外敷加内服的药。他陪我到疹疗室包扎伤口,然后我们一起走出医院。我走路一瘸一拐的。他问要不要送我回家,我说他人真好,是我自己不小心跑到了自行车道上,撞了他,他还送我到医院。他笑了笑说反正下午他没事了,也不用赶回去上班,看我走路不方便,就送我回家吧。

  他把我用自行车驼到我家楼下。我说上去坐坐吧,他说不用了,跨上自行车要走。他转身的时候我说:"E,上去坐坐吧。"
他没听清,回头望了一眼。

  我又说了一遍:"E,上去坐坐吧,我是焰火。"

他脸上吃惊的表情任何人不难想象,那微张的嘴和迷惑的眼神看上去傻乎乎的,却傻得很性感。我呵地轻轻笑了声说:"Come on!",晃动脖子做了个"跟我来"的邀请。他跟着我进了家门,问我怎么会认出他就是社区里的E?太神奇了。我说我见过他的照片,是向一个朋友要来的。他以前进过照片版的私人讨论区,虽然后来退出了,但肯定还有不少人保存了他的照片。我说的当然不是实话,一来我不想明目张胆地向别人宣布自己对E产生了兴趣,二来我也不知道哪些人手里有他的照片,并且愿意传送给我。我说开头我不敢确定就是他,可是后来去医院及回来的路上在一起了这么长时间我越看越象,他和照片上的样子几乎没有什么差别,我这人火眼睛睛。他嚯嚯地笑了起来,说:世界真奇妙!我说是咱俩有缘份。我给他倒了杯水随便聊了起来。

看来我猛啃时政新闻、大部头名著的功夫没有白费,我们聊得很投机。其实不应该说是投机,我是有准备的,他在论坛上所有的贴子我都看过,看过不只一遍,我对他的兴趣爱好、人品性格、思想观点都了如指掌,如果他是出考研卷子的老师,我猜题的功夫肯定能得满分。我也是每看一遍他的文字,对他的喜爱就更深一些,这说明我们的思想在冥冥中还是契合的,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当然这目前还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吃晚饭的时候我把他留了下来,两个人不需要什么菜,从冰箱里拿了些吃剩的还有一些熟食,打开了两瓶啤酒,边吃边聊。他不讲究,真好。我们海阔天空地吹了会儿,又谈到社区里大家认识的一些人,我有意无意地提到双竹,他开始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可是说着说着他又把话题引了回来。从他的赞赏和认同的话语,我知道他是真的很欣赏那个家伙,那种暗藏的爱慕即使不象我这么敏感的人也能够体会出来几分。我心里有些沮丧,把话题转到电影电视上来,我说我这儿有两百多张影碟,都是报纸杂志上有名有姓的。其中关于同性恋的片子不少,基本上全是上乘之作,有好多是南京买不到,托了人从上海、北京和国外带回来的。他兴高采烈地翻看着我引以为傲的收藏,我在厨房三下五除二收拾着盘子。

  我帮他挑了一部《反串就是爱》放进了VCD机里,他看得很入神,我始终能察觉到一种感动在他眼中跳跃,这就对了,这片子曾让我感动过无数次,可见我们的心意还是相通的。看完影碟已经是晚上十点了,他家住得比较远,我说索性再看一部电影吧,今天就住在我这儿,反正我一个人住,没人打扰的,而且他工作单位离我住的地方比他住的宿舍要近得多。他说好吧,他很想看看《神父》,真的是有些等不及了。我陪他看完影碟直到字幕落下。我铺好床,好是心中没有一丝睡意,他大概看了电影之后也比较激动,内心的波澜久久不能平息,两个人躺在一张床上都不说话,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床是双人床,可被子只有一条,我习惯右侧睡,他习惯左侧睡(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两人睁着眼睛正好面对面。虽然他有意将距离隔得比较远,一床被子给我占了三分之二,但我可以如此仔细、如此放肆地看着他,心中很满足,却也忧伤着,说不清。我体会到一种痛疼钻心的挫折感。事实证明我对他没有一丝的性的吸引,也许是我的眼神不自觉地透露了某种渴求,他有意地回避着我,将身子转向另一侧,眼睛盯着墙壁发呆。他没睡着,不停地轻微翻动。我问他在做什么?他说在看我家的墙壁,墙上有些裂纹,但裂得很好看,象一幅抽象的画,他在想到底象什么?我知道他直到下半夜才睡着,因为我一夜没睡。我听到他轻轻的鼾声,象是浪花拍打着堤岸,拍打着我的心灵,让我浑身微微发颤。我小心翼翼地坐了起来,扭着身子凝视他的脸庞,月光泼洒了一地白霜,泼洒到我们的床上,他沉睡中的脸恬静俊美,额前的黑发覆盖住了整个额头,象Michael learns to rock歌曲中的sleeping child,我头一次联想到平日里那些精明能干的男人,成熟稳重的男人,热血沸腾的男人睡熟后竟也可以这样纯静光洁,而他犹为惹人怜爱。我更坚信我们应该属于彼此,我内心隐约的澎湃象一根绳索串起了十八世前缘,他曾经是我的情人,一定是!可是他却不知道, 我该怎么告诉他?

  我想吻他,可是不行,我只是静静地看着他,直到我的腰酸得实在受不了,躺下后我默默许愿:希望在我将来所有的日子里天天都能听到他轻微的呼噜。我会如愿吗?今晚,我已经没有一点自信了。

  第二天一大清早他就走了。他走了以后我感到极度的空虚、害怕亦或有失望,我在想我是不是应该放弃了。我大哭了一场。人哭过以后就会犯困,这是我从小得来的经验,加上一夜没睡,我倒在床上不一会就入梦了。一觉醒来已是日上三竿,我问自己,你还爱他吗?爱,且只爱!

  我发现自己无路可走了,一天二十四小时,连睡觉的时候都在梦里想着他。我必须让他爱上我,我必须与他的生活融为一体,我已经把自己弄丢了,我得从他哪儿找回来。

  填饱肚子,我拨号上网,再次潜入E的信箱,里面有一封双竹发过来的email未经阅读。信里说他从南京上车后把手机在火车上弄丢了,现在在一个中等城市出差,工作上出了点麻烦事儿,得到附近的各个郊县兜一圈,县城里的条件不是很好,不知道有没有办法上网联络。我望着屏幕发呆了许久,最后眉头一沉,悄悄地把这封信删除了。我以双竹的名义给E写了一封信,说这次没见着面也许是天意,告诉他手机在火车上弄丢了,还说我开了一个新的信箱,原来那个容量小,邮件接受服务器不是很好,换了个好用的,以后发收邮件就用这个新的邮箱。过了半小时,我重新申请了一个oicq号码,我知道双竹以前总是在公司上网,公司内部是联网的,装载了防火墙,不能使用ociq,我写了第二封email,说从别人那里借了台手提电脑,现在可以用手提电脑上网,随时可以与他联络,还可以使用oicq,这样方便我们在网上找到对方。又过了一个小时我耐不住写了第三封信,我想E会诧异双竹怎么会变得这么热切急迫,但我想他心里一定也是高兴的,我不管,我要告诉他我爱他。开始我学着双竹的笔锋写,后来觉得实在是别扭,索性把自己心里对他的感觉都坦坦荡荡地说了出来,奇怪,我也写不出来什么肉麻的话。现在我不是假扮双竹给他写信,我是代表我自己的心与他对话,可那个爱字楞是没说出来。我一连写了四封信,每一封都不是太长,接起来读就象一部连续剧。晚上睡觉的之前我通过网络给他发了一个手机短信@>->---,我希望他第二天清早醒来就能看到一朵虽不娇艳却绽放得异常美丽的玫瑰花。

  我和他终于在oicq上碰面了。我有一点紧张,我知道他正坐在办公室的转椅上歪歪斜斜地敲打着电脑,可是他的眼睛好象不是在看显示器,而是盯着我的脸。他问了问我现在工作的情况,我胡诌了几句,然后他说收到我发的手机短信了。我问他看懂了没有?他说是一组数字"8717111"。我被他弄糊涂了,问什么叫8717111。他哈哈地笑了起来,说这就是我送给他的玫瑰花呀,单位里的一位五十出头的女同事想买手机,拿了他的去看,无意中就把这条短消息摆弄了出来,那女同事带上老花镜看了半天问他8717111是不是哪家的电话号码,这阿拉伯数字怎么这么奇怪?我当时正在喝可乐,一口喷在了键盘上,心想是哪位大妈这么搞笑,看来玩浪漫这东西也要长眼睛看清楚了对谁玩。E开始谈论了一些比较高深的问题,这倒是他和双竹的一惯作风,哪里是象在谈恋爱,简直就是在开辩论会。我没有洞悉世事的眼睛,也不那么愤世嫉俗,国家、民族、社会问题谈多了就好象灌了一肚子凉水,还不如吃些面点零食把胃填得踏踏实实的。我说我原来以为我的快乐来源于我的贵族精神,现在我才知道我的快乐来源于我的浅薄无知。他呵呵地笑了两声。我说我们把人性啊阶级性放一放吧,来说说贴已话。他楞住了,过了一会儿打了一个笑脸出来。

  于是我自顾自地说起了童年的生活,在他面前回忆我的童年。我发现自己骨子里从小就有一股不安分,常常会做出一些心血来潮的事。小学班主任是语文老师,把我们从一年级带到六年级,差不多每学期都安排有校领导或者是外校的老师来听课,一般都会预演一遍,老师把要问的问题先提出来,然后听一听大家的发言,做到心里有数。不知怎么就有一次,所有的人都按排演过程走得好好的,我突然举手提了一个谁也没想到的问题,语文老师嗯嗯地说了几句毫无意义的话来争取时间,幸好她经验丰富,发生这小小意外状况脑子转得也快,顺顺当当地解决了。可是课后我还是挨了批评,后来有听课语文老师再不点我发言。小时候学过画画、唱歌、跳舞,每一样都是浅尝则止,好象和自己星座的个性真的是十分吻合,兴趣爱好广泛,对什么都是三分钟的热情,但在这三分钟内又是特别投入。打开话匣子我就收不住,也不管他是不是一直盯着屏幕看我说话,我就把童年生活的点点滴滴泄洪般地说了出来。说班主任要求我们站起来发言时声音要大,于是我就把每个字拖长近乎喊叫地说话,当场逗得老师直笑,幸好没人听课。说第二课堂比赛看同学拿三颗星四颗星,我就冲动地跑到奖台上去,拿同座准备用来画画洗毛笔的水做那个大气压强的实验,倒半杯水,在杯口上覆盖一张破破烂烂的白纸,然后把杯子倒过来,我事前毫无准备也从来没有试过居然就这么做成功了。说上六年级的时候市里的青少年合唱团点名要我加入,音乐老师给我试音,我心里有数没敢唱高难度的《踏雪寻梅》,唱了一首《金色的驼铃》,可惜没蒙混过关,老师指定要唱《踏雪寻梅》,于是我费好大力才把嗓子憋上去,当即被老师婉委地拒绝了。我说那都是老妈惹的祸,说我身子太弱上小学六年级就开始给我吃鹿茸和红参,结果声音早早的就开始变了。
他笑嘻嘻地说怎么以前没听我说过这些事啊。我说你也没对我说过小时候的事情,我们都太忧国忧民了。我想是我勾起了他对童年的回忆,他开始娓娓道来。他说他小时候最大的快乐就是抓蜻蜓,扮英雄。那时候整个幼儿园里都没人能比得过他,可以说是百抓百中。但是,到了年纪大了些,却开始屡屡失败,好象蜻蜓都知道他要去抓它们,还没走近身,就飞走了。那可能是因为童年的时候,他那小小的身体更趋于自然的味道,蜻蜓感觉不到他的存在吧。他还喜欢扮英雄,这是最有感觉的一样事。他常常躺在草地上,假装自己被敌人打死了,闭着眼,在阳光的照射下,眼里映射着亮红的色彩,就像鲜血,真的有种说不上来的奇妙感觉,疏懒,成就,弥漫了小小的身躯,自我感觉着牺牲的伟大,也是种快感。他说现在回头想想,那时候对英雄概念的理解非常可笑,以为英雄就必须死掉,不死掉就不是英雄。于是,那时候的他,在奇幻世界里,把自己杀了千百回。

  那一天我们谈到很晚,一起回忆儿时的故事,好象都不觉得疲倦。我眼前浮动起连绵的画面,金黄色的油菜花、稻田间飞舞的红蜻蜓、绿蜻蜓,还有春天的风筝,穿着海军服奔跑的小男孩,这情景让我分不清自己是这风景中的组成部分还是画面外的一个旁边者。象梦幻一样的美丽,象沉睡一样的慵懒,我头向后仰,靠着椅被缓缓地滑落,窗外星月涌动。夜阑人静,我放了一张CD到光区里,一面看着两人世界里他敲出来的汉字,一面沉醉在《我和春天有个约会》的轻柔曲调,星河开始旋转,我在想我的春天是不是真的要来了?我是双竹吗?不。我是我自己吗?不知道。我现在是一个他愿意倾诉渴望倾诉的对象,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夜晚我们过得真非常地开心,一生中能有几个这样难忘的夜晚呢?

  十二点已经过了,他说办公室楼下搞物业管理的人催他锁门。我说,嗯,是不早了,他早该回宿舍睡觉了。他说下了。我说bye。我望着他oicq上的头像,等他先下。好一会,二人世界的窗口并没有关闭,他还没下,怎么也不打个字出来?

  "感觉到了吗?"他突然敲出这五个字。

  我楞了一下,恍然大悟,呵呵笑着说感觉到了,是左边还是右边?

  他说当然是中间。

  我一时呆住了,不知说什么好。他心里喜欢的是双竹吧?可今天晚上和他交谈的人不我吗?那他喜欢的是我吗?还是都不是,或者都是?我一时为自己这个可笑的身份迷惑了。

  我说你走吧,夜里做个好梦。他说you too。我说我可不能做梦,要是梦到什么人会被吓死的。他说你去死吧。我说你快走吧,时间不早了,夜里骑车小心点,我下了就睡。他说他会快点骑回家,争取和我同时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