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人物三题
楚江月
【大侠李步云】
李步云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巳时上刻了,再也无需闻鸡起舞辛苦练功了,这得深深感谢如今这个崇尚“气”--侠气,剑气,杀气--的武林。李步云首先作了一阵眼球运动,左转右转,上转下转,一个侠客有没有一种逼人的犀利眼神,在这个时代简直是太重要了。
李步云懒懒地着衣穿袜。他拥有一件灰白的长衫。白衣是种好颜色,这是一种与侠客有关的颜色,据说很多侠客都是穿白衣的,特别是银白和月白。银白让人觉得气宇非凡,月白让人觉得宽容大度。李步云对这些还是有些了解的,但遗憾的是他只有这一件灰白长衫,但也不妨让人们称他为大侠。
还算满意。
因为他幸运地还有一把古怪的剑,这是侠客的日常用品和雪亮招牌。剑真是好东西,常可以把人化腐朽为神奇,一把剑足以把一个人修饰成剑客,或者说,在一般情况下很少有人敢去怀疑一个执剑男子不具有威胁性。李步云想到这里,笑了,他是很早觉悟到这一点的人,所以他率先成了牛家村的侠客。他一边想着,一边完成了自己的侠客穿着。最后,他审视了一下自己的形象,觉得还行。嗯,好像白衫的下摆竟不知何时摺折了几道皱褶,李步云想要小心地抚平,可是手一提起,下摆又翘了起来,他于是再狠狠地摩挲了几下,总算摆平,这让他有一种战胜的快感。
一切弄妥之后,李步云决定还是要练一下剑。毕竟,在一些关键时刻,仅仅有剑气唬人还是很不够的,剑招的美丽和奇异更能征服人们。
李步云的怪剑较平常钢剑为短且宽。这个创意倒是李步云经过当今武林的需要研究出来的。剑叶一宽,舞起剑来自然“呼呼”生风,剑风大作之下,自然让人更觉其剑术之高。至于短,却是无奈之举,李步云也曾试用过长剑,但在实践中发现:一来长剑身软,剑尖极不好掌握;二来长剑脆硬,容易折断,这岂不大煞侠气?李步云把自己这把特别的剑取名为破天剑。
李步云手握破天剑,摆了几个很奇异的姿势,然后狂舞起来。他的身手可谓敏捷,上窜下跳;步法可谓飘忽,左颠右簸。破天剑剑到生风,李步云衫至有影,这剑法实在可称得上疾风乱草剑法了,当然这风找不着北地吹,草是不知季节地疯长。
似乎一阵风过去,李步云忽然收剑站定,深吸一口气,凋匀内息,倒像呼吸平稳了,其实鬼知道他有没有竭力压抑自己的呼吸,而且他现在心跳正急,以至于脸上竟有些许的潮红。
现在,他准备到山下的昭阳酒店要点东西填填肚子,然后顺便在人前展示一下他的一招三式剑法并讲述几段精彩地从未有人听闻的江湖故事。
李步云住在山上。这山很普通,但李步云为其取了一个好名字:卧虎山。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李步云以侠自居,那这山自然也因侠而名了。
山下是个小村庄,昭阳酒店就在村头的一个岔道口。
李步云保持着一种极为飘逸闲雅的步子下山,在下山的路上遇见了慧儿。慧儿住在山腰,李步云觉得他似乎是在两三年前突然来的。李步云觉得慧儿是个神秘的人物,神秘是指慧儿的来历不明,身份不清。
李步云看见了慧儿,但并不打招呼,好像没有看见他似的。这是一种很难得的高傲,也是侠客的一种必要。
于是慧儿只好向李步云招呼:“李大侠,早啊,到昭阳酒店去吧?江湖上又有什么事发生了?”
李步云对那“李大侠”的称呼十分受用,但似乎又能听得出一丝戏谑,觉得还是以沉默应对为好,便只是“嗯嗯”的答应着,而脚下却忽然加紧了,必须要走在慧儿的前头,这也是一个大侠的必要。
慧儿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把脚步自然地放慢,以便李步云能顺利轻松地超过他。
昭阳酒店很快就到了。
酒店掌柜姓黄,有点老了,好像掌柜的一般都很老似的。他脸上带着笑,把李步云迎了进去。李步云被黄掌柜的笑容一托,姿势愈发地飘逸起来,手按着剑柄,一飘,就飘进了酒店。
酒店里客人并不甚多。李步云用眼神冷冷地一扫,径直走到靠西窗的一张桌子前坐下。店里的客人见了李步云纷纷“大侠,大侠”地招呼着,店里于是热闹起来。
黄掌柜给李步云上了一盘花生米并一壶浑酒,回过头来便看到慧儿进来了。
“慧爷,随便坐,怠慢了啊。”
“不用客气了黄大叔,”慧儿摆摆手,接着说,“给我来杯酒加一碟香干子,我就在这柜台前站着慢慢用好了。”
慧儿开始细细地嚼干品酒。
里面的李步云则又开讲江湖传闻了。不时听众酒客喝出彩来。李步云讲这种故事常常神神秘秘的,某些时候更是故意把一些人名说得躲躲闪闪的,于是众人便去猜疑被他模糊的名字就是李步云自己。
慧儿来牛家村确实不长,但却是看着李步云一夜成就侠名的。
李步云很多时候喝晚了酒,乘夜回山。那一夜,月稀星晦,夜风吹拂,李步云更有几分酒意张扬。李步云行到山腰处,只见人影一晃,一个白衣男子手持钢刀猛地从路旁撞了出来。李步云对这条山道实在是熟悉之极,这会儿陡然见一个陌生的白衣汉子闪了出来,却是大吃一惊,吓得忙闭上眼睛,右手却是慌里慌张地拔剑刺了过去,感觉剑上一重,睁开眼一瞧,却见那白衣汉子给穿在自己的破天剑上了,直挺挺地立着,白衣在夜下凄惨惨的,就像无常鬼。
李步云觉得那人确是死了,心里一阵轻松,接着莫名地担心起来,“我杀了人了?杀了人了!不得了,这事让官府查起来如何是好?”一阵害怕,想了想,慌慌张张地把剑拔了出来,那白衣汉子“咚”地倒在地下。
李步云现在迷惑着,“我要告诉官差是这人寻死,还是说我的剑术太高,无意中刺到了他?”“唉,自己天性善良,没想到这一剑就闯了大祸,这前面二三十年的好生之功德全给刺穿了。李步云提着自己这把第一次沾上人血的剑,一时不知措。
“这三更半夜的,怎么会突然钻出个白衣人来呢?”
“莫非是个外来的小偷?或者是强盗?”
“对,一定是强盗,三更半夜地到牛家村来打抢。”
“到底是这强盗太笨,还是我的剑术真的奇高?”
李步云左想右想,解释了几下,又疑惑了几下。最后确定:他在这个夜里大显侠威,痛斩强盗!这样想着,心下便几分释然,提着剑,看看了那凝在剑尖的血,忽然觉得心里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强有力的豪气,“其实杀人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唉,可惜了今夜竟无人在这里看见我是如何用通神剑法杀了强盗的。否则,村里就再没有人再敢笑话我李步云懦弱怕事了!”
他把剑挥了挥,“哼,以后谁再笑话我,就是这么一剑,一招致命,让他们知道我李大侠的厉害!”李步去越想越激动,越想越觉得豪情勃发,恨不得要大声喊叫起来。
他最后决定守在现场,直到有人经过这里,以便他能告诉此人他剑斩强盗的侠举。李步云很幸运,没有等多久,慧儿就过来了。
“慧儿,慧儿,快过来,我杀了一个强盗!”
“强盗?”慧儿好像不相信,跑了过来,认真看了看,“嗯,可能是个强盗,还拿着刀呢,还穿着白衣,一定是个很有名的大盗吧?难怪我刚才迷迷糊糊地听到这边有人打斗的声音,原来是李大侠在与强盗厮杀啊?”
李步云十分感谢慧儿能这么毫无疑问地承认了白衣人是个强盗,李步云是仗义通勇为的侠客,便也不去想慧儿的话里是否有逻辑了,勿勿把剑抹了干净,“慧儿,不用怕啊,大侠杀坏人是应该的。我还得上山练功,你帮我把这人埋了。”
李步云持着剑,仿佛踩着轻功似的上山去了。李步云自然不知道他杀的人确实是一个江湖大盗,也确实很有名,他叫卢白枫;李步云自然也不知道卢白枫到卧虎山来,并非想到牛家村或者李大侠的茅屋里偷点木桌木椅的,更不是想成全李步云在这个夜晚一举成就侠名的,而是特意来查探慧儿身上那块慧玉的秘密的;李步云更不知道,在他刺卢白枫那一剑前,卢白枫已经被慧儿点了几处穴道,无丝毫反抗躲闪之力了。
李步云现在心里只是反复回忆着刚才那刺入的一剑,那带着血拔出的情景,原来,刺入一个生命竟有如此强烈的快感,可惜自己当时却是闭着眼完成这个动作的,让快感凭空少了甚多。
慧儿见李步云踏月无痕地上山去了,先把一路和卢白枫打斗的场面清理完,然后念着什么鬼咒挖个坑把卢白枫埋了。
于是,第二天,夜斩强盗的功劳便全是李步云的了,于是,第二天,李步云便成了牛家村著名的大侠了。李步云非常的相信,他这个名字迟早要让自己成为一代侠客的,因为这名字实在甚有侠气。
当然,侠客有时需要表演点东西给观众,以强化观众对他的侠客身份的认知。聪明的李步云没有想几夜便创出了他的有名的一招三式剑法“青云三回首”,而且隔三五天便在昭阳酒店里应众酒客之邀演练一把。
慧儿站在柜台前,看见里屋的李步云似乎难却众人的邀请又要免为其难的表演剑法了。只见李步云凝神屏息了一会,然后持剑平平而出,忽地在胸前抖了个剑花,剑尖上扬,他一个转身,也不知是从离位踏坎位还是竞位踏泽位,剑又在胸前抖了个剑花,接着李步云腾身一跃一尺高,把剑在脑后位置划半个圈,便落了地,站定,再凝神。
众人连忙喝彩。有人就问道,“李大侠,你这剑法就完了,也恁简单了吧?”问这问题的叫牛二,是牛家村的货郎。
李步云显然觉得这牛二见识太短,冷冷地瞟了一眼,“牛二,真正的高手杀人都只用一招的,我这一招三式已然嫌多了。你们应该记得,那天晚上,我就是只用了一招便杀了那个强盗。”
这一解释,大家更加对李步云佩服,都道大侠见解果然不凡。
日头渐高,酒店里人来人去。李步云滔滔不绝地继续讲他的江湖演义,只要这一天村里没有人请李步云去主持什么鸡毛蒜皮的公道,或者裁决什么猫狗蛋鸭的纠纷,那么黄掌柜给他的端上的那盘花生米和那壶酒便足够让他享用一天。很多时候,李步云囊中羞涩,黄掌柜也不会为难于他,因为只要李大侠在这店里,这酒店确实要多一些。
慧儿看李步云表演那“青云三回首”的剑法不下于十遍了,似乎每一遍李大侠都有新的修正。虽然他这三招慧儿能很清楚地从李步云的花哨剑迹中看出和峨眉派的“佛光三现”及青城山的“松风三落”有些类似,但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三招绝对是李步云独创,因为每次李步云的现场演练都有新的创意在其中。
慧儿把酒饮完,没有落下一滴,他准备回山,到地里劳动一下,他不能和李步云一样,有个大侠的金字招牌混饭吃。慧儿走出昭阳酒店的时候,回头,只见李步云正端着一杯酒,犹豫着,也许他正考虑着,是用“大力金刚指”还是用“波罗拈花指”端起这酒杯更有侠者之风些?
【捕快吴乃朱】
如果你惊着了别人
那么别人也会惊着你
不要随意惊动一些潜伏的虫子
--引子
捕快吴乃朱真是烦透了。
远一点说,是这个名字让自己烦。这爹妈什么名字不好取,要取个这么红红的名字,“吴乃朱”我是红的,意思倒还好,这念起来的声音实在不雅,“吴乃朱”吾乃猪!也不知是哪一天,某一个会识字的书生竟发现了这个秘密,从此吴乃朱就完了,天天要被人叫上几遍几十遍猪。吴乃朱很烦,但不好意思发火,毕竟有人亲切地叫他猪,说明他还没有远离人群,说明还有很多人没有目空于他。但每每从街上走过,就有小孩,无聊的混混们在他身后抛洒着口水,妈的,这些无聊的人,叫上几声猪他们就痛快了?真是没有意义的人生。这些个恶心的人,老拿我名字的失误来寻开心,真是他妈的烦!吴乃朱整了整捕快制服,摆弄一下腰间的那把佩刀。这是有装作威严的必要的。
更烦人的是,这几天清山县出了一大案,调查来调查去一直没有头绪。其实也不算什么,只不过是死了一个小妞罢了。这遭殃的小妞长得倒也水灵灵的,摆明了就是先奸后杀以灭口的。这事体在这个乱世倒也不足为奇,不过,死的小妞她老爹是清山县绸缎庄的古老板就不同了。县太爷每个月都是要和古老板喝上两盅的,喝上两盅后,走时自然还得拿上两袋白花花月光的。凭这个关系,他的小丫头这样了,县太爷自然也就催吴乃朱这些捕快们催得急。
清山县共有十二个捕快。
发生了这事后,除了吴乃朱,别的捕快们都不急,照常每天到醉月楼喝几壶,听几曲小调,把那俸禄全化成酒话喷在楼里花姐们身上。这些捕快如此行为,自是捕头林猛纵容领导坏的。吴乃朱自已认为自己首先是个好人,可也认为自己是个窝囊的捕快。好像要做个好人就难以做成好捕快了,吴乃朱天天也为这烦恼。他看着林捕头他们快活着,有点愤恨也有点瞧不起。
吴乃朱也认为自己这德性太仁慈了,太善良了,太软弱了,简直一点不适合当个捕快。他老爹老妈也是老实巴交的村民,从小教育他要做君子,要好心肠。其实全是妈的被坏人吓过后的后患和补救。人性本恶,吴乃朱是相信这一点的,但他没有勇气说服自己成为坏人,但偶尔也非常羡慕坏人的潇洒和痛快的。吴乃朱少时也是读过孔孟经书几年的,后来他老爹老妈看他身材太单薄,便送他去少林寺学了三年功夫。这三年学费用了三两银子,是偷偷给方丈玄空的。这样下来,吴乃朱青春年华就差不多完了,文字功夫没学好,身上功夫也不精,好歹县太爷的侧房爱妾和吴乃朱的五姨玩得好,就到衙门做了捕快,一月领三两银子。
捕快做了五年了,吴乃朱能一直混在捕快队伍里,吴乃朱认为还是自己学了点文化的原因。毕竟有文化的和没文化的就不同,关键时刻他出一主意,就把一些棘手的案子破了。这一点,吴乃朱一直视以为荣,在清山县衙门里就他的文化素质高点。这古老板的小丫头古灵铃被人先奸后杀之案,在杵柞验尸时吴乃朱悄悄发现了一个秘密。他一直没有说,他想这回要自个儿破个大案出来,让自己的威严重新上一个衙阶。
天色不早了,吴乃朱最后一个从衙门里出来,老是让他一个人负责这个,他们就全找乐子去了 ,妈的,真是太窝囊了,表面上却还得说自己乐意为大伙儿服务,真是受够了!从街上走过,小孩子们一路在后面喊着“乃猪,乃猪!”这些小孩子不学无术,却习惯了用这文言来侮辱他!真该改变一下形象了,这好人真做得不爽,别的捕快从街上一过,老实人噤声,小混混们拍肩示好,唯吴乃朱太没尊严,吴乃朱向身后的小孩子们瞪了瞪眼,又觉得可笑,自己还跟这些小娃们见识?任他们叫好了,吾自行吾路……吴乃朱很满意自己发明了这句话鼓励自己。
还是正事要紧。
吴乃朱速速赶回家,和老爹老妈打声好,便冲进自己的卧房里,从箱底里翻出那本从少林寺归来带回的武林秘芨《江湖秘闻录》。这几天老想从这书中找点破案的线索。吴乃朱今天感觉不错,好像线索很快就会找到一样,这是一种感应,吴乃朱也相信。他很激动,妈的,这案子破了我也可以风光一回了,让你们瞧不起,我他妈的一刀劈死你!吴乃朱激动着,手有点抖,他知道这案子的关键所在,而现在也许很快就现端倪。
在《江湖秘闻录》左翻廿二页,吴乃朱看到了这样一行文字:
自然功湘西一秘功少传于世习功者因心法需要必于腕上自割一伤采幽谷之嫩青滤其绿汁灌之方使其所习功法与己身融合天长日久习功者血渐绿愈绿者功力愈深
吴乃朱的断文断句功夫还是勉强过关的,所以也看明白了。心里狂跳,记得前日验尸时,发现那古灵铃指甲里有红中带绿的血渍,敢情那凶手就是练这自然功的,在用强时被小丫头抓伤留下了血渍,只是那凶手自然功力还不是很深,血没有全变绿,不然,恐怕大家会以为是野草汁了。太好了,古灵铃,你可以安息了,看我为你报仇,痛斩恶人,我自己也可以光荣一下了。吴乃朱高兴了半天,老爹老妈都已经在门外叫他吃晚饭了。他这才从激动中回转过来,现在关键问题是找到练自然功的人,也就是找一个身上的血是绿色的人。这到哪找去啊?
“不吃了,我还有点事,到街上逛逛。”吴乃朱想到街上走走,看能不能碰上个把身上有绿血的人。
“朱儿,小心点,别多事。”他老母亲在后面叮嘱。
“捕快不多事哪像捕快嘛?”吴乃朱心里嘀咕,但没有太大声,他是个孝子,一直听老父老母的教诲。
清山县虽是个小县,这晚上倒也热闹。热闹和谣言一样,一般发源于某个中心,清山县的热闹就发源于醉月楼。应该近戍时了,醉月楼里灯火通明,笑语喧天。
吴乃朱一般很少去醉月楼,他是个君子,不进花柳之所。这会儿,心里想着绿血,自然功,不知不觉到了醉月楼前。正要走过了,头上一声大喝:“小猪,进来玩会!”
一听声音,吴乃朱就知道是林捕头林猛。仰头一看,正是林头儿,倚在醉月楼的二楼栏杆,一手揽着一个姑娘儿,醉熏熏的快活得不得了!
吴乃朱得恭敬回话,头儿还得尊敬一下的,虽说心里实在是十分地恶心他!有时真恨不得宰了他,实在听他叫“小猪”叫烦透了!“林头儿,你开心着呢,我有事另走了。”
“什么鬼事,你小猪有种就进醉月楼玩玩。”林头儿这样威风吼,他实在看不起这吴乃朱,他奶奶的,真是丢了捕快的脸,老是说慈悲为怀,老是一本正经装君子,就不信这小子没有花花心,孬种,只是有色心没色胆吧?怀里的姑娘儿对林猛可是一脸仰慕,看相好的如此神气,也跟着起哄了,“吴捕快,来呀……进来抓坏虫哦……”
吴乃朱脸竟有点红了,妈的,又丢丑了,反正也快破案了,马上要成红人了,管他呢,也上去瞎捣混一次,自己在妇人面前也不能太没胆色了。
醉月楼的老板赵无极心里开心着。今晚,清山县的捕快十二个竟全来齐了!这是面子啊,在这种山高皇帝远的地方,捕快就等于法律啊!他热情地招呼着吴乃朱,心里瞧不起他那怯怯的样,可是谁知他以后会不会成为捕头?赵无极知道吴乃朱是有点头脑的,他自己也头脑不笨。
吴乃朱进了醉月楼,心里便有了异样的感觉。衙门的兄弟们竟然全在啊,个个酒足心开的,唉……自己以前也真是太不会享受了。此刻看着那些姑娘们蝴蝶般来去穿梭,散香发腻的,竟不知觉有了几分豪气。原来,这豪气全是仗这姑娘生发出来的啊?
林猛从二楼很威严的下来了。这人高大,强壮,看上去就是捕头的样。吴乃朱看着他那身格,又想着自己的单薄身骨儿,心里不知是自卑还是嫉妒,暗道:“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样!”林猛很开心,妈的,这吴乃朱小子从来不和他们一伙混,虽说不在乎他那孬样,但有一个这样君子的捕快在他们群中,毕竟不太爽,现在好了,不管他是吓进来的,还是哄进来的,毕竟和他们沦为一道了。他过去拍拍吴乃朱的肩,大声道:“吴捕,别在装一本正经了,卸刀,找个姑娘儿爽爽啊!”
吴乃朱好不容易听到别人尊称一声“吴捕”,心里满足了甚多,但好像要他卸刀就卸刀似乎太没面子了,特别是在这醉月楼的这多漂亮姑娘们面前,便道:“老猛,你说卸刀就卸刀啊?”
林猛有点奇怪,这乃猪今天口气强硬多了,头儿也不放眼里了?心里就火:“吴捕,你今儿还神气了啊?”
吴乃朱此时也不知怎么是好了,素来是不太敢回驳这猛头儿的,但势已成这样了,不能再让姑娘们看不起,不然,以后怎么在姑娘们面前现身啊?便道:“神气了怎么了?”
本来这话要说“我神气,你又怎地?”出口后,不知觉软了点口气,多了两个“了”字,但听在林猛心里却太不是滋味,妈的,这小子今儿是哪借了胆?在清山县县太爷不太敢用这语气和我说话啊?妈的,不好好戏弄这小子一下,不好好在姑娘们面前神气一回不行了!
“吴乃朱!你他妈的,还胆大了?你有种了?进个醉月楼还要我吓进来!”
“我是自己想进来的,怎么是你吓进来的?”吴乃朱这话心不由衷了,当初也是鼓起勇气,半哄半吓,沦落进来的。
“小猪!你还反了??”林猛大声喝斥。
“妈的!”吴乃朱火了,太不给我面子了,要是没有旁人在也无妨了,此刻这么多人,竟然如此训斥我?“林猛,别叫太大声,我看不惯你很久了!”
林猛冷笑,“小猪,你这话看来是吐实话了,不过,就你这小猪儿,给你个胆你也不敢杀人吧?”
这话截到了吴乃朱的痛处,从小吴乃朱就少了这胆色,一直暗暗地给自己补胆子,好不容易从少林寺里学了点功夫,有了功夫胆气是大了些,当了捕快那当儿,胆气愈发大了点。只是后来在一次追捕凶犯的时候,差点被凶犯一剑截死,事后,老母亲就不停地唠叨,要小心,不要多事,要仁爱为怀的,这胆色不知觉就萎了,和那身上的某一器官一样难得强硬了!
吴乃朱气得脸青青的。“林猛,你不要逼人太甚了!”
林猛哈哈大笑,“小猪儿,就逼你,孬种,成天佩着刀,壮胆啊?那刀上有过血没有?”
吴乃朱猛地拔出刀!又收回了,依旧强硬地对林猛说,“我跟你说,大家都是兄弟,不想太闹僵!”
林猛此时得意在兴头,哪舍得收回,“小猪儿,我就在这里不动不躲,你妈的有量就给我砍一刀。你砍一刀我不生气,这捕头位还给你做了如何?”
这话说到这了,吴乃朱实在太难堪,要真的扬刀对这个猛汉砍一下,还真是要点勇气。
他们两个这一闹,倒像成真的了,赵无极暗叫不好。而那些姑娘们没有察觉什么,还在为林猛帮腔,“林大捕头,好有量哦……,吴捕,你怕什么蛋啊?嘻嘻……”
其余的捕快都醉眼朦胧的,只是看把戏,偶尔也冷笑一声,“乃猪,你真是没种啊……”
吴乃朱便道:“好!林猛,你有量就来!站着别动,我不砍你就不姓吴了!”
林猛看着吴乃朱这样子,心里有点后怕,真把这孬种激疯了?可是,这么多人众目睽睽的,也只好强作勇了。一把披开衣襟,露出大块胸肌,“来,小猪儿,来砍啊!”
吴乃朱扯刀就砍,刀光一闪,刀锋直落林猛身上。这少林寺的伏魔刀法,吴乃朱也是用过三年功的,这一刀砍下来,正中林猛胸口,吴乃朱扯出刀来,林猛胸口血狂喷,立时倒了下去!
吴乃朱砍了这一刀,心里怪怪地,脸色凄白,手脚软了,不知如何是好,刀便哗地落在地上了!
第二天,县衙传出消息,曰吴乃朱破案有功,一人独擒凶犯,荣升为捕头。
原来,这林猛的血竟然是红中带绿的!
【杀手杜霁虹】
一把剑摆在床沿。
杜霁虹睁开眼睛,他的左手就握住了剑。
清晨,很清爽。杜霁虹起身,出了屋。就象真正的利剑往往只用很古旧的鞘藏身一样,他居的茅屋也已经破得不堪了。
茅屋搭在山上。早上的雾很大,白乎乎地汹涌在谷壑林间。杜霁虹站在屋外的一块坪地上,俯视着山中所有苍茫的汹涌,微笑,就象他是在俯视着整个的江湖。
右手拔剑。剑曰霁虹,剑气如虹行空。收剑,风轻云淡。似乎所有的迷潆俱已吸附在剑上也一并入鞘了。练了大约一个时辰的剑,已近辰时了。杜霁虹象往常一样从一条小石板山路到山下的昭陵酒店去用早餐。
杜霁虹从来不否认自己是个杀手。杀手,原意只是指一只可以杀人的手吧。其实侠客大多也是有这样一双非常锋利的“杀手”的,但那双手永远也只是侠者的一双手,而绝不是侠者本身。如果,这只杀人的手终于竟奴役了一整个人,那么这个人才会被这只手命名为杀手!杜霁虹的生命也许就只是他的那双手罢了,或者仅仅是那手中名曰霁虹的剑而已。
和大多数杀手的身世相仿,杜霁虹年少时便父母双亡,名成不久,师父亦逝;此外再没有亲戚的照顾,也少有朋友的关心,甚而也荒芜了女人的爱——这些当然还有另外的原因!
杜霁虹慢慢走进昭陵酒店。他向黄掌柜要了五个馍馍和一碟牛肉干,然后坐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静静地细嚼慢咽。
酒店里人很多,也很热闹,但从杜霁虹走进酒店之后,这些人忽然感觉到空气凝重冰凉起来,有浸骨的寒。酒店里的人多是这周围的村民,纯朴善良,他们并不十分注意到杜霁虹这个人,只是他的那把剑很醒目,看起来很老很老。
和村民们不同,江湖上却少有人不知道杜霁虹的,这是一个很特别的杀手。和他交易有他的原则:他从不失手;雇主从不还价;他从不拒绝任何的请雇;也从不追问雇主雇杀的原因。
因为他相信,江湖中的人都是因为爱,恨或者无聊活着,所以这些人可以因为这些去杀人,也可以因为这些而被杀!
谁敢说他不是真正的杀手?
杜霁虹吃完他要的点心,便又慢慢地踱回山去。他很少和人交谈,动作也很笨拙——一种因为动作太过简单看起来很机械的笨拙。这个时候——没有买卖或完成一件买卖的时候,他真象一把入了鞘的剑,一个兴奋之极后渐渐消软的器官,必须有新的雇请才能让他迅速坚硬,敏捷起来。
他回到山上的茅屋里,拿了渔具去钓鱼。山腰的竹林里有个小水潭,在杀人之外,他最好钓鱼。他善于钓鱼并不差于杀人。
他盯住了一条鲤鱼。很久,似乎已经清楚了这鱼游动的轨迹,力度和水流的浮力,压力,流速。他根据这些进行钓钩及钓杆方向,跳动幅度的调节,很快就把那条鲤鱼钓住了。
杜霁虹自言道:“云蒸龙,九两五钱,值四千八百两。”
一会又听他自言道:
“李正道,二两小鲫,值三百两。”
“秦天义,五两,值价一千。”
很少有人听懂他的这些自言自语吧,但能听出言语之下的轻狂自信。他仿佛是个特别的商人,顾客信任他至于从不还价也从不复秤。
钓上来的鱼,他又会重新放回潭中。杜霁虹对鱼本身并不感兴趣。他只是醉心于他那准确的判断及因此让鱼上钓的愉悦。这和他杀人相似。他更象一个关于剑的艺术家,他并不想要别人的性命,只是注意拔剑的利落,挺剑入身的痛快,收剑回鞘的满足,及剑吟的声音,流血的艳丽。但实在不好意思,别人却常因他的美丽之极的剑招而黯然魂消。
已是黄昏。
夕阳如血,这是最凄美的伤口,迷人之处更在于这是落入黑暗前最后的鲜艳。
杜霁虹想起了他仅有的一个女人。已经是很久很久的从前了,名字都已忘却,印象里只是这如夕阳一般的血红了。
唉,那灿烂甜蜜的一天,那湿润馨香的一天,却永远没能在第二天的黎明升起,真的永远沉入黑暗,沉入记忆了。如今只能在这夕阳的余照中才能再感觉到那个女孩温柔似此的抚摸了。
她死在剑神的剑下。流出来的血很艳,和他第一次开启她的身体时一样。杜霁虹当然把同样的美丽还给了剑神邱潇雨,然后便堕落成杀手。
他于是变得嗜血,嗜红,嗜死,和最原始的剑一样!
杜霁虹收拾渔具回到茅屋。
桌上有封信,又有买卖来了!杜霁虹仿佛看见了美丽的血,他兴奋起来,一种如剑般坚挺冷硬的兴奋。
他用剑挑起信。信上写着:
“击杀杜霁虹,十日后付银。慧剑。”
“杜霁虹?”他似乎对这个名字很陌生。
他当然接受了这个雇请,因为他是独一无二的杜霁虹!
他有一个江湖上人人皆知的习惯,就是,被雇请后他要用九天的时间查访欲杀者所有的资料线索,第十天击杀之。这样,杜霁虹才能最准确地要价,最完美的完成交易。
这一次,他要杀的是杜霁虹!
九天后。他掌握了杜霁虹在江湖上所留存的任何资料——杀手常有杀手的办法。
“杜霁虹,年三十八,十八年前曾爱过一女子,此女已死,名已不详。
职业:杀手,所用兵器霁虹剑,现居馍头山上一茅屋。曾击杀过五十余人。包括第二代剑神邱潇雨,武当五老之一的柳飞杨,峨眉第七世掌门法古师太,十八省水路盟主云蒸龙,刀王秦羽,流星锤李宗义,振远镖局镖头刘半云,万手佛佗,大盗雷刚,芙蓉仙子梅若云等及一些无名酒鬼无赖。最近所刺杀之人是慧剑之妻秦莹莹。
此人性喜钓鱼,无家室无朋友,身无长物,唯一剑而也。”
第十天。
馍头山杜霁虹的茅屋内已没有人。桌上两折断剑压着一纸薄笺。笺上写着:
“霁虹剑已断,杜霁虹已死。此人除霁虹剑之外,一无所有。雇金只需纹银二两,盖葬断剑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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