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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小鱼2003


第十一章 罗卜白菜

傻大叔每天至少要在库贝亚达海滩走上十个来回,这是他一天的工作。

库贝亚达海滩是大西洋最靠近纽约唐人街的一块海域,也是纽约远近闻名的一片天体海滨浴场,每到酷热的夏季,这里便横七竖八的躺满了天浴者。

傻大叔是在这里活动的、为数不多的穿衣服者之一。

举目四望,横亘近一英里的沙滩上,到处都是赤条条一丝不挂的人,有白人、黄人、黑人,间或也可以看到几个外星异形或超能力变异人,他们欢笑着,嬉闹着。

因为在这片海滩工作生活了近二十年,傻大叔已经跟这里的浴场管理人员混得很熟,不必非得脱了衣服,才能四处走动,傻大叔这个外号,就是他们给起的。

毕竟在大陆的时候,他曾经是教授中国儒家思想的老师,“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还在他的大脑里根深蒂固的存在着。

而现在,他早已习惯了这些赤裸裸的天体运动者,就算是两个黑人女青年把他按倒在沙滩上,强暴了他,他也只会嘿嘿嘿一笑而已。

从大陆偷渡到纽约唐人街,渐渐的,耳濡目染,他放弃了许多传统的儒家教条。

也许是生活所迫吧,这二十年来,他最关心的东西只有一样-------易拉罐。

沙滩上到处都是被游人丢弃的饮料易拉罐,踩扁了,五美分一个回收,傻大叔每天要拣上一百个,才能维持生计。

而每天在这里以拣拾废旧易拉罐为生的人,穿衣服不穿衣服的,至少也有一百人。

所以对六十六岁的傻大叔来说,每天拣一百个,并不容易。

更可气的是,经常有人欺负傻大叔,这些人有初来乍到的外地流浪汉、在海滩坑蒙拐骗的小地痞流氓、还有与傻大叔称兄道弟的老同行,特别是老酒鬼汤姆。

每当傻大叔在太阳落下大西洋,背上满满一麻袋易拉罐回家时,他们就会想出种种卑鄙龌鹾的伎俩,把傻大叔一天的劳动收获骗走。

因为傻大叔的神经,时而正常时而不正常,当他变得痴呆时,别人往往有机可乘!

傻大叔眼睁睁的看着太阳落下了大西洋,一望无垠的是金黄绚烂的余昏。

两行混浊的热泪从傻大叔满是皱纹的脸颊上,缓缓流下。

因为今天,不仅一麻袋易拉罐被骗走了,连他借来的100美圆海滩保护费也给偷走了,如果明天不把保护费交到小李飞刀的手上,下个月他就甭想在这儿捡拾了!

他对着天呼喊着:老天啊,你可怜可怜我,救救我吧!

神经病患者是有份与天地直接对话的人。

只不过在传送和接受天的脑电波生物频率时,会经常乱台。

天听到了傻大叔呼唤,王小飞、也就是我也正在呼唤天:

“我仁慈的主、上帝啊,我想要美人鱼和我谈恋爱!”

我是在卡特拉西家的沙发上说这番话的,当时,看到卡特拉西和李姬儿这两个不伦不类的家伙亲热的样子,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空寂和妒嫉,不由自主的想道。

我自言自语的思想被天听到了,天一口答应了我,可惜他老人家正在胡天胡地、翻天覆地之中,乱了台,把本该发给傻大叔的脑电波生物频率发给了我:
你的易拉罐被老酒鬼汤姆骗去了,钱则让小李飞刀的手下偷去了,去抢回来!

同时,把本该发给我的脑电波生物频率发给了傻大叔:
“好吧,我马上让你和美人鱼见面!”

于是,当龙小海披散着一头乌黑的长发,浑身是水的游上库贝亚达海滩时,她最先看到的人是在一块大礁石上偶偶私语的傻大叔。

龙小海想起了月光巫婆戈德宝在天玲玲小店施的咒语:
从水底上到陆地,你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和你在一起,帮你见到嘉宝的人。

“妈呀,怎么我见到的第一个人,是一个捡破烂的中国老头?”

当傻大叔见到龙小海,起初全没在意,因为这儿裸泳的美女太多了,他只把她当作一个游到这块大礁石群地带的落单者,可是后来,他发现自己的判断不对!

金发碧眼、苗条身材、高耸双乳都没错,可她的下体,取代纤纤玉腿的竟是一条硕大修长、鳞光闪闪的鱼尾!

陡然间,他想起了天也就是上帝的话,想起了一个古代的神话传说:金鱼和渔夫的故事。

“哎呀,大概是天可怜见,特派一个美人鱼下凡,来救我于苦海!”

于是乎,傻大叔一跃而下大礁石,在沙滩上对龙小海顶礼膜拜:
神仙、神仙,我小老儿这厢有礼了,您大恩大德,可得为我做主啊!

看到这么一个身着褴褛、蓬头垢面的中国老头给自己下跪,一股热血不禁涌上心头,一刹那间,龙小海就把自己当成了东土观世音菩萨:
走,有啥冤屈,我替你去摆平它!

等到龙小海的鱼尾晾干,变成两条纤纤玉腿,她便与傻大叔回了家。


这天,杰克逊、海蒂带着我来到纽约贝富利山庄的一座超级豪华别墅。

贝富利山庄,是纽约最有钱人的高级住宅区。

为了保护这些猫教信徒的安全,除了政府派驻的特别警署和他们自己眷养的保镖,甚至在这里设立了一个黑超特警分部。

其实,也许根本用不着黑超特警,因为这里,就是纽约猫教骨干精英的住宅区。

我们来到的这座别墅叫天锋山庄,是贝富利最豪华的别墅,也是山庄里的山庄。

天锋山庄的主人,就是美利坚第一剑---------梅尔积逊。

进入守卫森严的大门,乘车穿过一大片茂密繁盛的丛林,来到一座十八世纪巴洛克风格的歌特教堂式建筑前。

我们下了车,在轻灵悦耳的风铃和钟声里,看到教堂的十字架上方趴着一只黑猫。

四周,古树参天,有各种各样的树,包括从中国移植来的槐树和柳树,每棵树都有上百年的历史,在这些茂密繁盛的大树下,倾听鸟语,心情沉静而悠远。

就象教堂大厅正中央神龛里供奉的一柄巨型宝剑-------天过剑。

从现代人的眼光来看,那只是一柄被打磨光亮的厚铁片,即便从远古圣战骑士的眼光来看,也只是一柄普普通通、平淡无奇的铁剑,不过体积更加厚重而已。

然而,就是这把普普通通的巨型铁剑,却是一代又一代,经过几千年的腥风血雨,殊死争夺,才传到了今天。

其实,它在物质上仅仅是一柄远古的铁剑,不管你用多么高科技尖端的分析仪器,在它身上,除了铁,再也找不到其它成分,而传到今天,任凭怎样刷洗打磨,也已掩饰不了剑身的锈迹斑斑。

当然,你也许会说,作为文物古董,它的身价应该不菲甚至连城。

可是,这柄铁剑之所以流芳百世,一代又一代,成为人类的精神象征,成为无数江湖人心中追求的宝贝圣物,只是因为八个字!

就是剑身上,用中国的甲骨文刻着的:“英雄本色,人定胜天”!

大约在四千年前,中国殷朝发生了一场农民起义,起义是一个叫雷的人发起的,据说他在森林中得到一把天赐的铁剑,他以此号令被奴役的人民奋起反抗天子暴政,那场起义虽然失败了,但雷却以自己大无畏的精神感动了上苍,因为他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在自己的铁剑上刻下了这八个大字!

而远古的上苍,更将其命名为“天过剑”!

自此,得到这柄铁剑的人,便冥冥中有如神助,所向披靡,所以,几千年来,正邪两道,为了这柄铁剑,日夜相思,以死相搏,纷纷欲得之而后快!

江湖上,似乎形成了一条天传的古训:得剑者,既可无敌,又可服众!

从澳大利亚来美国捞世界的小伙子梅尔积逊得到了天过剑,所以,他成了美利坚第一剑,也成为猫教纽约分舵的舵主……

而现在,梅尔积逊要把这柄天过剑传给另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我。

因为梅尔积逊遭到了重创,躺在床上,奄奄一息。

在他生命的弥留之际,他要最后亲自举行这么一个传剑仪式。

教堂大厅里,聚集了二三十个猫教纽约分舵有头有脸的人物,但是,各分堂的堂主,有三分之二的人没有来。

看来,这里很多猫教中人对梅尔积逊的这次传剑不满,不来捧我的场。

“就这么一把破剑,值得这样么?”海蒂挺着大肚子,老大个不满意。

“这帮家伙真是没感情,老大快死了,也不过来看看!”杰克逊在一旁帮着腔。

大厅里众人纷纷嚷嚷,神龛下的床塌上,梅尔积逊听得火气攻心,终于捱不住,握着我的手,只说了四个字,便闭上了眼睛。

“物归原主!”

与蜘蛛侠、女超人、卢瑟等人的死因相同,梅尔积逊的身体被光剑分成两段,虽然他武功盖世,又有神剑庇护,却也没抵得住那位天行者装束的刺客袭击,甚至,连刺客的脸都没有看清。

“会不会是地魔或黑武士?” 大家猜测道。

因为除了他们,猫教各大高手谁也不相信,还有谁会在短短的九招之内,致梅尔积逊于死地,难道江湖上新出了一个绝世杀手----------独孤九式?

“天意,一切都是天意啊!” 梅尔积逊如是说。

是啊,这宇宙间的一切杀戮,归根到底,哪一个不是这个老顽童安排的呢?

把天过剑传给我,就是天传给梅尔积逊的最后一道圣旨!

尽管有三分之二的猫教纽约分舵堂主不服,我还是在杰克逊和海蒂的帮助下,堂而皇之的当上了纽约分舵的代舵主,猫教在纽约的一切权利,交给了我!

现在,我可算是成了最幸运的人,天之娇子,就是这样!

当上了纽约分舵的代舵主,就得为猫王服务,把地球能量输送到外星去。

猫王是掌管地球上一级生物链的头儿,手下大概有四、五个星球,由于它们现在的位置等诸多情况都对地球保密,姑且叫它们甲\乙\丙\丁\戊星,它们是地球人的天敌,靠地球创造的能量吃饭。

我的任务,就是监督纽约人对于碳能、氢能、氧能、氦能、氮能、氖能、光能、电能、热能、波能等能量的创造生产,以保证猫王对其的控制与利用。

然后,它们就会通过无远弗迪、无所不在、无形无声的超能吸收波,将其极速的吸收到据地球3万光年的银河系星团。

几千年来,许多人做梦也不会想到,由自己亲手创造的巨大能量,每天都在偷偷的被无形的高科技吸收波吸收着,留给地球的少之又少,维持发展即可。

梅尔积逊虽然手持“英雄本色、人定胜天”的天过剑,却非常卖力的为猫王服务!

我接过了天过剑,可不想逼着人们每天奴隶似的替猫王创造能量,卖了命,还分文不收,于是我选择“不理朝政,随遇而安”这条路。

当一天和尚念一天经,我当一天的和尚,只念一小时的经。

对于猫教纽约分舵的争名夺利,我也懒得参与,反正我现在还年轻,对金钱、权力、地位等还没有太多的欲望。

因为我钟爱的两样东西-----女人和车,现在已经可以大大的满足了。

江湖中流传着一句嗑儿,让我颇感惬意和自豪--------“等闲不识小飞龙,美女名车也枉然”,有了这两样,夫复何求?

对于江湖中最流行的打打杀杀,我一听就打呵欠,有谁邀我去比武切磋或观斗助阵,我能躲就躲,实在躲不过,就简单比划一下,说自己肾虚无力或者跑肚拉稀,同时尽量做到不使自己丢面子。

这一阵子,我挺讨厌超人,这家伙不仅喜欢玩女人,而且喜欢跟普通人较劲,每次拉我去玩,玩完了不给人家钱,还打人家夜总会的保安,而且,经常外穿着他那条标志性的红三角内裤,半夜三更扮采花大盗。

最近纽约城的上千件性虐强奸案,除了来此公干的淫魔大阳具,百分之七十都是他干的,这个猫教败类,我真想他妈的废了他!

当春天来的时候,我只想做爱,价格合理的做爱。

冬天来的时候,我想谈恋爱,物超所值的恋爱。

纽约的冬天来了,我一个人从百老汇看完经典歌剧“猫”出来时,天空飘飘扬扬的下起了小雪。

我开着艾拉克夫妇送给我的一台八引擎、一千马力EC---01概念车,缓缓的在中央大街上行驶着,飘雪的傍晚,行人纷纷将大衣领子竖起,低头走自己的路。

外面的空气应该是温暖而清新的,我启开车窗,一阵炸薯条的香味随着翩翩雪花飘进车内,和着chat maker的柔情小号“且听风吟”,让人有股爱的感动。

可不是,此时此刻,最令人羡慕的,应该是那一对吃着薯条、相拥而行、沉浸在幸福快乐中的年轻情侣吧。

他们共同围着一条毛茸茸的红色长围巾,好象是两个日本高中学生,大概是放寒假来纽约过圣诞节的吧!

望着前方霓虹闪烁、灯红酒绿的繁华夜都市,我不禁有些自惭形愧:美女名车,怎么能比得上那对高中生的快乐呢?爱情才是无价的啊!

乐福百货大楼墙上的液晶大屏幕里放着MTV,一个妖里妖气、坦胸露乳的女歌手在演唱,她扭着水蛇一样的腰肢,甩动着一头红头发,如痴如醉的舔舐着麦克风,脸色雪白,不知是在控诉、还是在歌颂这个花花世界?

好熟悉的一副嘴脸,我贴着车窗定睛细看,竟然是卡特拉西斯和愤怒的野狗乐队!

想不到这帮家伙上了电视,大概时来运转,开始走红了吧?

MTV的背景画面游动着flash制做的卡通美人鱼,对着我闪动着大眼睛。

刹那间,我想起了自由女神和她嘴里大蒜的气息……

注意:因本小说揭露惊天秘密,目录排序遭老天破坏,前六章在本页后三页处,望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