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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壳

作者: 大木


第三章

(二十五)
当我向过去告别的时候,我总是感到饥饿无比。

小翻把默然给她的玻璃风铃摔个稀烂后,去了深圳。我推开默然的房间,看到满屋的玻璃碎片,都是一面打磨过的。那时候,我和默然一人做了一个,一根根的玻璃条,一块块的玻璃片,慢慢打磨来,然后组装成大大的风铃,层层叠叠。默然的送了小翻,我的送了戴,很久以前的女友。

我去默然家那天,就是小翻离开的那天。默然双眼紧闭,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脚搭在床沿边上。我踢了他一脚,没有一点反应。又踢了一脚,他睁了一下眼睛,然后又闭上。这就是当时的情况。

当时默然大学还没有毕业,小翻一怒之下去了深圳。默然把玻璃碎片一片一片的收好,半年之后,尾随而去。小翻发怒的时候,我还和晓钥在一起,终日幻想着白头偕老至死不渝。默然到达深圳,晓钥离我而去。

(二十六)
老妈一再强调这个世界上有因果报应,我们家的门上甚至贴满了各种各样的符咒,对此我十分厌烦。但是我离开了戴,晓钥离开了我。

在我最难过的时候,爱人未必能安慰我。在我最难过的时候,我在朋友的面前淅沥哗啦的落泪,然后趴在酒瓶子边上咕噜呼噜,昏沉睡去。

小翻有一次打来电话,电话那头的她刚开口就已经泣不成声。她说:"章,你说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那是关于她和默然的问题,一个多小时里,她一直在哭,怎么也停不下来。

晓钥离开我的时候,默然对我说:"顺其自然。"小翻对我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劝你,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我现在好恨她。"

然而,时间在一天天过去,我们在慢慢长大,也许我们看起来已经有几分坚强,便不再轻易伤心。

(二十七)
深圳的阳光依旧灿烂。

那天早晨起来的时候,一个女人坐在我旁边,身材纤细,眼光闪烁。我对她说:"饿了。"

这个女人就是苏晓钥。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跟你说明白,你不要感到惊讶,也不要觉得被耍了。

(二十八)
其实我是一个人去的深圳,因为我的女友苏晓钥在那里。

苏晓钥在那里已经有一年了,我想去找她。这件事起源于我做的梦。我在两天内连续梦到同一个女孩。第一天她的脸上有一些青春豆,我为了摘一个东西从树上掉到了湖里,冷得浑身发抖。第二天她突然变得很漂亮,不停地在我的房间里走来走去。第三天,我梦到了晓钥,我们和好了,就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这就是我去深圳的动机。

但是贝壳呢,贝壳又去了哪里呢?我记得我确确实实是和贝壳在一起的啊!

(二十八)
默然在给我的一封信里说到:"我经常想,人普通生活的圈子太小了,而当你习惯这个圈子后,你的想法之类的东西就会局限在这个圈子里面,那么你的生活就会和这个圈子里面的人大同小异,通常不会有机会在圈子外面去看待你自己的生活,而就算你有心去看,可能你看到的也只是另外一个圈子里面的人的生活,同样的枯燥、无聊。换句话说,生活成为惯性,我们都被这个惯性拖着走,生活,直到死亡。也许到死也弄不清楚这个是不是我们想要的生活,甚至不知道是不是正确的生活。也许我们忽略的是一个人应该怎么样去生活。人的生活是离不开社会的存在,但是我想追求的理想的状态是不受社会存在的影响。当别人说他能主宰自己的生活的时候,谁知道他跳出自己的圈子没有呢?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都是井底之蛙,谁知道能不能跳出去呢?你去看看庄周的梦蝶,谁知道是蝴蝶做梦成了人还是人做梦成了蝴蝶呢?所以说有俗语人生如梦,清醒还是不清醒自己也不知道。"

我的另一个朋友将默然的圈子理论划等于胡言乱语,又将胡言乱语都归罪于语言这个东西,他振振有词地认定,如果没有语言,我们就不会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问题,我们也就不会有痛苦了。他的意思是,我们只需要像蚂蚁一样去生活,做事做事做事,这样就无所谓痛苦不痛苦了。当然我们也要交流,但不要使用语言。

而我对之的综合就是,做一个实用的中庸主义者,让一切没用的东西都见鬼去。因此我不逃避痛苦,也不拒绝欢乐。

而苏晓钥常说的则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二十九)
火车到达深圳的时候,是默然来接我的。默然说先好好休息两天,再去找晓钥。但我并不是这样打算的,我拨通了晓钥的电话,告诉她,我到深圳了。晓钥说,你真的来了?我说,反正我已经来了。

晓钥开始哭了。晓钥常常在我面前哭,这让我心痛。但那以前,是我们吵架,这一次,她说,你干嘛要来啊。

我并没有想到她会问这样的问题,至少我没有想到她会哭着问这样子的问题,一下子就蒙了。

(三十)
苏晓钥弃我而去的原因和小翻弃默然而去的原因正好相反,后者是因为对方的精神部分出轨,而前者则是因为她自己的精神部分出轨兼肉体出轨。

当年我对着电话那头的苏晓钥大喊着,我要走,永远地离开这个城市。现在想起来,常常觉得这样的口号实在可笑,但也可爱。苏晓钥当时也哭了。她说,你别走,好吗,你走了我真不知道该怎样面对将来的生活。

最后的结果是我没走,苏晓钥却连告别也不说一声,就去了深圳。

这件事是后来她的一个朋友告诉我的,应该是一种转告。这个烫着枣红头发的女生给我发了一封E-mail说,晓钥说她走了,叫你永远忘了她。这个女生还说之所以没有亲口告诉我,是因为她怕听到别人心碎的声音。

(三十一)
人是这个世界上适应能力最强的动物,他们总能为自己找到活下去并且活得开心活得滋润的理由。这点我很快就做到了。

说快其实也不快,因为我以为我很快就做到了,只用了两个礼拜的时间。我对苏晓钥说,过什么的都过去了,我依然疼你。

反对默然的那个朋友叫陈鹏,他对我如此愚蠢的想法嗤之以鼻,他认为我不过是咋惊咋喜,他说以后还有你受的。陈鹏戴顶蓝色圆边小帽,把脑袋盖得严严实实,鼻子上架着一付大方眼镜,说话时得得吧吧,但是这次他却说对了。两个礼拜又两个礼拜之后,便是我天天拉着他陪我去喝酒,并且要他付钱,以此来解决生命中那段最为无聊无知无畏无所谓并且确实是咋惊咋喜的时光。陈鹏是我见过最鸡歪的人,但也是对我最无可奈何的人,虽然他对我的行为及想法没有一次表示过满意甚至是赞同,但是他还是无一例外的义不容辞的被逼的陪我天天去灌燕京,虽然他对这种酒也从没表现过任何赞同。

(三十二)
我对陈鹏说:"你老婆对你好不好,你们吵不吵架?"陈鹏说:"吵什么吵,吵不起来,可是比吵架还恐怖。她生起来气什么话也不说,问都问不出原因,你叫我怎么办!"陈鹏好像样子很可怜地说:"要是能吵起来还好点,至少让我知道个为什么。"我说:"我倒希望能像你们一样,你不知道晓钥吵起来是什么样子。还不是一样,怎么劝也劝不回来。"

对于女人,我们俩曾经一致地认为千万不可过往甚密,至少在需要大把自由的年纪,否则会被累死。但是我们俩却不约而同心甘情愿地被累死了一回。

我在深圳给陈鹏发短信说:"我用三十块钱卖到了Bob Dylan的第一张和第二张专辑的原盘。你什么时候来啊?"陈鹏一如既往的不屑一顾的回短信说:"你是有钱人啊。"我当场晕倒。但随后,他又回到:"下周就来,我也好好去挑挑。"

(三十三)
也许你永远也无法明白那个冬天,尽管飞雪满天冰霜盖地,我心中感到的温暖。而你可能永远也难以发觉,那个夏天,尽管骄阳似火尽管空气纹丝不动,我心中难以言喻的寒冷。这一切都不过是因为一个女人,苏晓钥。

也许我们的生活太快,因为那个冬天和之后的那个夏天之间,我的心中只有平淡。

(三十四)
无以明状是我常常用来形容生活的一个词语,这可能是因为智商的原因,使得我对很多问题都选择了逃避思考。我按照感觉来生活。

这样子,我就爱上了苏晓钥。

爱上这个女生的时候,她确实还是个女生,比我高一个年级,却比我小一点点。我并不在乎年级或者年龄,晓钥也一样,这是我们交流的第一个基础。

晓钥学了十年小提琴,天哪,我当时惊讶惨了,因为小提琴是所有乐器中我的最爱,虽然我一窍不通,却在自己的屋里也摆了一把。用陈鹏的话来说,这叫做恋物癖,进一步解释便成了,每个男人都有些恋物狂。

我就这样子爱上了苏晓钥。身材纤细,眼光闪烁。

(三十五)
再用陈鹏的话来说,我们的这个时代是一个没有理想的时代,所以我们只有在爱情中寻找一点安慰。尽管陈鹏一再强调这点,他却一直不满于我的文章里总有太多的爱情。他甚至认为我干脆专门从事言情小说算了。这是个典型的喜欢站着说话的家伙。

我喜欢和苏晓钥在一起,我一点都不否认。我喜欢坐在阳光斜射的沙发上,看着晓钥轻轻地拉响琴弦,一下一下都在我心里撞击。也喜欢用钢琴给她添上一点点和弦,零零碎碎的伴奏。苏晓钥对我弹钢琴一向不置可否,这是因为她知道我不过是个三脚猫,什么完整的正经曲子也弹不了。但是她喜欢我散漫地为她敲出的音符,她说我们是天生一对。

这便是爱情发生时和发生后。

(三十六)
我相信我和苏晓钥在一起是因为同病相怜。她让我觉得温暖。

苏晓钥说:"前前,我一直希望有个人能够疼我一辈子。"我们养了一只兔子,她叫兔子后后,所以叫我前前。前前后后,中间就是晓钥。

苏晓钥说:"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们总是吵架,我在家里一天也呆不下去。"

苏晓钥说:"我从没有感到这样的开心过。"

最后,苏晓钥说;"前前,我也许爱上了另一个人。一辈子有多长啊?人是复杂的。"然后,我就在电话里喊起了口号,就像你前面读到的那样。当然,我当时的心情你可想而知。

我决定这辈子再不见苏晓钥。

这就是我和苏晓钥的前前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