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郑智化的歌就喜欢上了,那时候我读高一。郑智化打那以后就走下坡路了,一张专辑比一张专辑难听,我也打那以后走下坡路了,一天比一天活得差劲。
那是一张精选辑,选的郑智化头几张专辑的歌,里面就有《像我这样的男人》,另外还有《别哭,我最爱的人》、《把情感收藏起来》、《蕾丝花边》等许多好歌。
我掌管音乐的那部分脑细胞从小就发育不全,听歌从来就是注重歌词比曲调要多,所以当初最喜欢的就是《别哭,我最爱的人》,而《像我这样的男人》虽然听在耳里,但从来没放在眼里。
“别哭,我最爱的人,今夜我如昙花绽放,在最美的一刹那凋落,你的泪也挽不回的枯萎。”当时我喜欢同宿舍的一个男生,常常唱这首歌来吓他。我一边唱一边想着自己就这样死去,而他就站在我尚存一丝余温的身躯旁边哭泣。
前边已经说了,我的音乐细胞是有故障的,而且当时正处于变声期,别人顶多是五音不全,我却至少有七八个音,而且从来不确切哪个音应该在哪个地方。但当时正处于发情阶段,这种种障碍都不至于防碍我在熄灯后躺在自己的床上唱得声情并茂,眼泪哗啦啦地流。
可惜的是,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是个不解风情的家伙,我一唱歌他就陪着我哭,然后一边用两只手捂住耳朵,一边用脚使劲敲着床板,还一边嚷道:“怎么还不把下面那个死翘翘的家伙给拖出去埋了?”
这种时候我往往就隔着床板踢他的屁股,这种时候多了,我踢得也就准了,命中率百分之九十以上。那个时候大伙儿都用蔑把子铺在床框上(这种东西现在估计大伙儿是没福见的了,因为那玩意儿我只见过它有两种用途,一种是铺在床上载人,另外一种是扛猪),现在大家睡的床都铺的木板,永远不会再有人能享受到踢上铺兄弟屁股的滋味了。
这首歌有时候唱腻了我就会唱:“把情感收藏起来,让回忆留下空白,忘了曾经拥有的过去,永远永远不再说爱”,这时候睡在上铺的兄弟就会叫道:“扁担伺候!扁担伺候!”,而我的想象力没有他丰富,这时候仍然只会踢他的屁股。
这种活动一直到了睡在上铺的兄弟祭出了法宝“大白兔奶糖”,方才告一段落,所以说到现在为止,我都很崇拜禹大爷,堵不如疏,古人有真智慧!
不过这件事情也还是有后遗症的,我喜欢的那个同学被我唱这些要死要活的靡靡之音吓住了,而且吓得很厉害,从此之后他就变成了一个好男人,只喜欢女生不喜欢男生了。直到现在,每次同学会他都会带他女朋友来,由于我现在已经不喜欢他了,所以每次都当着他的面不留余力地夸奖他的女朋友。而由于我这么卖力地夸奖他的女朋友,他就总觉得我的话中有话,他就总觉得他的女朋友不够完美,所以下一次再带来的女朋友就绝不会是上一次的那位了。
我这个人最大的长处是推卸责任,所以我就把我的初恋失败栽赃到了郑智化的身上,要不是郑智化长得不够帅而且有腿疾,否则我一定要他做我男朋友以赔偿我一切损失。
在那以后就很少唱郑智化的歌了,由于失恋的原因,所以唱达明一派的“你还爱我吗,或许心情已转化”,或者唱谭咏麟的“我堕入陷阱,你却在网外看”,有的时候会忘记他,心情特别好,满校园乱窜,边窜边唱“我有一杆枪,扛在肩膀上”。
私下里认为,像我这样有八个音的人,不唱唱歌简直就是艺术的损失,首先是音乐艺术的损失,其次是语言艺术的损失。到现在为止,我还常常在哼歌的时候被身旁的哥们儿提问:“你说什么呢?我走神了,没听清楚。”往往这种时候他们还为他们的不专心露出万分抱歉的神情,往往这种时候呢我就得搔着脑袋瓜想句什么话来搪塞,想不出来的时候就说:“你他妈贼帅!”碰到哥们儿是女的就说:“你他妈贼漂亮!”男的哥们儿回一句:“你他妈贼帅!”女的哥们就温柔多了,一边替我捶背一边嚷着:“你再说一遍,再说一遍!”激动得脸都红了。从这一点看来,我认为女孩子大多是不知足的。
再次听到郑智化的歌是在北京,当时是和众多网友一块儿吃饭,吃完饭就直奔卡厅而去。这个时候我的歌声(如果还算歌声)已经动听多了,经过多年的训练,已从八个音降为了四个音,当网友们听完我唱歌后,还可以屹立不倒地给我一些礼节性的掌声。这已经很幸福了,以前(指我唱歌的魔鬼训练还没完毕之前),我和单位同事们一块儿去卡厅唱卡拉OK,他们纷纷掏出打火机,扬言要烧房子,然后给我买很多份小吃,殷勤地劝我多吃点多吃点,还对我唱:“噢,乖!”
当然,正如这世界上没有一条道路不是先人们的血汗筑成的一样,我唱歌的道路上也铺满了无数惨遭蹂躏的耳朵。所以我只要一去卡厅就立马要啤酒,先把自己灌个半醉再说,这样便于单方面地折磨他人的耳朵。
网友们到了卡厅后他点了一首《像我这样的男人》,当时就爱上他了,特想扑过去使劲握住他的手说:“同志,想不到你这破锣嗓子唱这首歌还蛮好听的嘛。”之所以没有扑过去是考虑到他的体型比我的体型大好几个号,虽然按我的逻辑推来,像他这样的男人哪怕心里直骂娘,表面上还会很宽容地哈哈哈。不过万事无绝对啦,万一他那天突然想来一点真情趣揍我一顿,那可就大大的不妙了。
但是话说回来,我确实是挺喜欢听他唱那首歌的,他唱那首歌的时候很可爱,就像在网上惹恼了他他说走了走了然后躲在一边偷看时一样。他只有这种时候才可爱,平日里他做男人做得那是滴水不漏,我看着都嫌累,所以平日里只要他一打哈哈,我就开始猜他心里在想什么。
也许真的是像我初恋的他说的那样“缺陷才是美”,缺陷就是画龙点睛的睛吧。所以高中时我和班上几个女孩子便帮他设计他未来老婆的模样,她们为他未来的老婆画出原稿来,我就帮他在“未来老婆”脸上画很多麻子。如果在路上碰见某个女孩长得很“特别”时,我们就对他嚷道:“可以娶之,娶之!”又他对我说过如果我是女孩他一定娶我,故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一度认为身为一个男孩子便是我的缺陷。后来他认为我不“美”了,把我给踹了,我才知道原来我身为男孩不是缺陷,否则他干嘛要把我给踹了。
不同人的性格适合唱不同的歌吧,我就永远唱不好“像我这样的男人,没有你想象中坚强。”这倒不是因为我坚强,而是我永远不会让别人误以为我很坚强。而且我也不会“我的脚步想要去流浪,我的心却想靠航。”像我这样没有责任心且没有大脑的人,如果脚步想要去流浪,那么我早就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了。
记得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有一个礼拜天,家里人说去姨妈家玩,我还没等他们说完,自己一个人便走了十几里山路,跑到姨妈家去了。结果我家里人要出门时发现我不见了,着急得差点儿贴寻人启事,后来还是我二哥了解我,径直跑到姨妈家把我逮个正着。我二哥一进我姨妈家门就开始吓我,说爸爸妈妈如何如何着急,形容了一番后便下了结论,爸妈见了我后一定会狠揍我一顿。具体情形我记不太清楚了,但按我的性格来推当时我一定被吓哭了。
男孩子哭鼻子很丢脸吧,不过我不这样认为,因为我到了二十来岁还哭鼻子呢。我二哥一喝醉酒就喜欢扮知心哥哥,非要逮住我聊天,非要对我讲知心话还逼我讲知心话。有一回他就形容我和二嫂吵架的情形,他说只要我一和我二嫂吵架,然后两个人就会分别站在他的左边和右边哭鼻子,一边是他的老婆,一边是他的小兄弟,而且两个人都哭,他说他站在中间很是尴尬。但是由于我二哥每回一讲这些事他总是忍不住哈哈哈地笑,所以我怀疑他是否真有那么尴尬。
只要是在亲人的面前,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卸下了所有防备之后,稍稍有一点委屈我鼻子就会酸,反而该哭的时候我不哭。母亲去世那天,我们全家都没有哭,我们依次站在电话前一个一个通知亲朋好友,我还上网通知了几位网友。那些天哭得最厉害的反而是几个远亲,我真想揍他们,假惺惺的,又不是你妈死了,你来还白捡几床祭幛回去,有什么好哭的。
也许我是有点冷酷无情吧,有个好朋友也是喝醉时对我说:“和你做朋友真不值,也许哪天我离开你,你也不会太在意。”我想了想便承认了他的话,因此推翻了我以前一直以为我对朋友很义气的想法。我认为走得到一块儿就是朋友,散了就不是朋友,没必要为做朋友而做朋友,所以说如果他要离开我,那么他也就不是我的朋友了,我也就没必要惦着他。
相比起君子之交而言,我更喜欢酒肉朋友,甚至说我只喜欢酒肉朋友。既然能够经常聚在一起喝酒聊天,感情钱财都不分彼此,那么我当然有理由相信在危险之时他会为我两胁插刀了。至于那些远在天那边,连面都没见过只是偶尔在心里面想一想我的朋友们,我偶尔想起来也会感动感动,但要我为他们两胁插刀,没门!如果朋友是这么容易的一回事,那我身上岂不早就插满了刀了。
扯远了,回来回来,接着谈像我这样的男人。说到男人当然就会想到女人,偷偷告诉你们,我小时候被其他小孩子叫作“假女儿”。呵呵,这是没办法的事了,因为第一回踢足球我就专把它往场外边踢,从此被拒绝参与男孩们的任何活动,只好与女孩子们一起踢踢毯,跳跳橡皮筋什么的啦。女孩子们都喜欢我与他们一头,因为我踢毯跳绳都比她们厉害,毕竟我是男孩子嘛。好处是我可以和班上最漂亮的女生耳斯鬓磨,气得班上的男生追在我屁股后面喊:“叛徒!”而我就得意得像果宾狗一样跟在女生屁股后面一蹦一蹦的,坏处是到了初中后我的体育就一直不及格,考一万米跑着跑着就跑到体育老师旁边侃大山去了,只有跳绳是满分。
小时候我的性格也像女生,上台发个言脚都会不住地抖,在家里碰到生人就不敢说话,到同学家里去从来都是躲在他们的小屋里,从不像嘴甜的小孩一样叫叔叔阿姨好。后来长大了觉得这样不好,便逐渐在改,但似乎又纠偏过度,一碰见帅哥就问人家是不是一个人住。
据说我小时候还长得蛮靓仔的,有一回我替母亲领退休工资,母亲的同事就对其他年轻的同事介绍我:“这就是某某某的小孩,小时候可~靓了!”要不是看到她年纪一大把而且是女性,我铁定会把她乱掌劈死。所以直到现在我还只肯发给别人我五岁时的照片,因为那是我生命中的花季,无怨无悔的青春。
长大之后就没有人叫我“假女儿”了,主要的原因是没有人肯陪我跳橡皮筋了。不过偶尔还是会有一些误会,在太原的时候我正准备留长头发,有一回去LALA那里玩,我刚下车的时候,正好几个网友从他家出来去买东西,买完东西回来就对我说:“我刚还对他们说呢,从车上下来那个男孩子长得好像女孩子喔。”我把这句话权当恭维话听着,没放在心上,回去就把头发剪短了。
至少这网友还给我面子,说我像个女孩子。有一回我找对面公司一个女孩借了一张光盘,后来从洗手间出来我看到大伙儿都对我笑。一问才知道,原来对面公司老板问那女孩光盘借给谁了,她说借给对面公司一个女孩了。我气得立马跑到对面公司去质问那女孩:“哥哥,女孩有长得像我这么丑的吗?”那女孩子红着脸默认了,哇塞!
更有甚者,有一回在卡厅碰到几个重庆银河聊天室的聊友,刚开始他们都摇头说没和我聊过(当然,我确实很少去聊,但由于银河室有密码,所以被我强占了一个名额,心时着实过意不去,便偶尔去逛逛)。直到最后走的时候,才有个聊友似有所悟地对我说:“我一直还以为耗儿是个女孩子呢。”MMD!难道是我搞错了,是我自己不够了解自己?
由于碰到了这么多误会,所以我一直很想明确地了解我是什么样的。以前单位网络部有两个男孩,编辑部清一色四个女孩,我便常常跑到编辑部潜入敌人内部去打听她们心目中的男孩是什么样子。她们得出的一致结论是谁嫁给我谁倒霉,这倒是颇合我心,我也这么认为,当然我也认为我爱上谁算我倒霉。
由于我一个男孩子经常去她们办公室,所以她们也就新订下了许多规矩,而且还因为我而开了一个专门会议。会议的结果是她们收留我做第五朵金花,我打听了一下,第五朵金花好像是开拖拉机的,不是挑大粪的,也就勉为其难的接受了。她们接下来的会议是讨论这个礼拜应该由第五朵金花请她们吃什么,下一个礼拜该第五朵金花请她们吃什么。呵!原来是把我当冤大头啊。
后来见到在她们那里除了探出我是个冤大头外不可能探出其他的讯息出来,我便去得少了。她们倒是常常在办公室里大呼小叫地叫我过去,每逢这种时候我就唱“是谁在风中呼喊我的名字”或者唱“一声声,唤我乳名”,然后跑过去瞥一眼,如果是叫我吃东西呢,我就叫她们姐姐,如果是叫我修电脑呢,我就叫她们“喀拉子姑娘”或者“烧饼二大妈”。
这段时间里,我和其中两个女孩成了莫逆之交,这是我这一辈子最大的错误,为此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就是我在从单位辞职出来后还得继续地不定期地请她俩吃饭。有时候我就打个传呼约她俩吃饭,见面后就告诉她们:“我身上只有一百块钱,这顿饭得定时定量,酒水自理。”小梦就用手捧着脸,摆出一副别人认为是性感我以为是牙疼的表情嚷道:“我可是推掉了好~多好多饭局才过来的,我来吃饭是给你面子。”阿卉则摆出大话西游里唐僧的表情说:“走!”然后转身360度。吃完饭她们还要给我上课:“哪有你这样的男人,做人做得这么失败,请别人吃饭还要被别人骂。”
我就是这样和她们成为莫逆之交的。
那段时间我特别想知道我是不是真的不像男人,于是我就跑到编辑部去问她们:“你们为什么说我像女孩子呢?”如果当时我在揉眼睛,她们就说我揉眼睛的动作特别像女孩子,如果我当时在摸鼻子,她们就说我摸鼻子的动作特别像女孩子,总之是我在作什么她们就说我作什么像女孩子。我对她们说:“虽然各位长得都像姆指姑娘一般地漂亮,但我总不能一见着你们就条件反射去抠脚趾丫啊。”然后她们就大叫恶心把我打将出来。
有一次我在街上,别人塞我一份传单,我就很开心地跑到单位去告诉她们我找到了我是成熟男人的证明了。她们问我证据何在,我将传单递给她们,她们一见到传单上满是肾亏阳痿的就开始大笑,然后大叫恶心,最后大打出手,又把我打将了出来。
另外我还给了她们很多证明我是男人的证据,比如说我有脚臭啊,我敢当众挖鼻孔啊,我可以一个礼拜不洗澡不换衣服啊,最后这些证据导致的结论就是把我打将出来。
后来我告诉了小梦和阿卉说我是GAY,阿卉就问我是男角还是女角,我反问她你说呢?她摇摇头说看不出来。我得意地说:“我是男的!”阿卉和小梦就哈哈哈地笑,说:“你也算男的?”她们笑得我很难过,于是我便很丧气地说:“那我是女的好了。”阿卉和小梦仍然不放过我,尖叫道:“世上哪有你这么邋遢的女人?”
逗女孩子玩真的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
我想努力地证明我是个男人,可她们又不依,那么我想努力地证明我是女人,她们又不肯。最终,我想也许这个世界上真有第三性吧,就像小孩和老人一样。于是乎我便常常像一个小孩似地用沙土和幻想来堆砌自己的未来,又常常像老人一样坐在不开灯的屋里怀湎自己有过的以及没有过的过去。
有时候我会想,其实像我这样的男人,其实也蛮不错的,除了少个人来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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