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记——野火》
生命就不要再奔跑了吧,让它有些自然的色彩。这是王度儿在五色轮回柱前面最后一丝意识的企求。但命运,如果它不再敲打你,还叫什么命运呢?
这一次他拥有的是一个很普通的家庭。父母慈祥,勤劳,活着就是为了抚养好他们的几个孩子。他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一个妹妹。生活对他们来说,就好象是天空中的云彩一样,虽然变化,但究竟不多。他们的家在一个偏僻的山上,周围也没有人来。他们自己开垦了一块地,平时打打猎,在山涧里捉捉鱼,日子就可以过了。没有邻居,也就没有太多的追求。爸爸还记得几个节日,其他的日子,就在劳动和休息中度过。平凡,单调,但不觉得沉闷。他永远都记得每一个宁静的夜晚,他们生起熊熊的火炉,一家人围在一起,听爸爸妈妈聊一些叫做“外面”的世界的故事。他们都不懂的,不知道那个世界究竟是怎么样。但他从来不想到那个世界里去,因为他喜欢自己的家,喜欢姐姐妹妹弟弟和爸爸妈妈,喜欢听弟妹闹着吵着,然后是姐姐温柔的抱怨,然后是妈妈假意的呵斥,再就是爸爸抱起一个,放在腿上,换一个故事讲,而另外的一定扑到妈妈的怀里,也要争取同样的特权。他总是含着笑看着这个家,一面一刀一刀劈着干硬的木柴。他的世界这么大就够了,生活的目的就是为了将炉火再添的旺些。
但一切还是要变的。他的一生注定要在颠簸流离中生存。那年他十一岁,他清醒地记得,就在那年,他第一次见到飞溅的血和狼一般的眼睛。
春天他的家中来了一个人,爸爸说这个人叫“他的朋友”,是从叫“外面”的那个世界来的。弟弟妹妹都很好奇地看着这个人,只有他除外。因为他觉得这个人来了后,他的家中很多事就变了。这个人也没在他家里呆多长时间,爸爸每次和他谈话都不让孩子们听见。但他还是知道这个人一定很恨爸爸,因为每次他看着爸爸的背影的时候,那眼神都让他想起前年他杀死的那一头狼。他不喜欢猎杀兔子小鹿,因为他觉得他们很可怜。他打猎总想打头狼啦、熊啦什么的。这当然是危险的事情,爸爸从来不让做,但越是不让,他就越想做。终于有一天晚上,月亮好大好圆,他听到远处狼凄厉的叫声,他忍不住了。他带上过年爸爸给他的那把刀,悄悄地爬了出去。那把刀很锋利,他很喜欢,手握在粗糙的刀把上,他才有自信杀死那头狂啸的狼。山路很不好走,晚上更是崎岖,但他终于找到了那头狼,看到了那双眼睛。森寒的,带着冷酷的表情看着他,但他不害怕,因为他想杀头狼。如果杀不了,那就死了好了。这场搏斗持续了整整两天,终于他将刀子捅进了狼的脖子里,不但是刀,连大半个手臂都捅了进去。他看着狼痛苦的样子,居然觉得有些残酷的满足。因为它再也不能在他面前露出嚣张的表情了。他很满足。当他拖着狼的尸体回到家的时候,爸爸妈妈们已经急的不成样子了。爸爸一见到他就扑上来一把搂住了。他知道自己现在浑身是血,象个地狱里跑出来的鬼,但他也觉得自己应该是英雄。但妈妈却很不高兴,一面哭一面说他象爸爸一样,终究还是个土匪。爸爸是土匪么?不知道,但我打狼去了,好象土匪不干这个的。后来谁也不提这件事了,但爸爸叹气的时候却越来越多。那年他九岁。他清楚的记着狼惨毒而冷静的眼光,就象现在出现在他家中的这个人的一样。他对爸爸说了,但爸爸骂他说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多管。爸爸不让管就不管,但他总觉得会发生什么事,所以他天天磨着他那把刀,希望它能够象他杀狼的时候那么锋利。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个叫做“外面”的世界带来的规则却是:“刀无论磨的怎么快都没用的,因为我们有枪。”八月十五的那天晚上,他们一家六口坐在一起吃团圆饭,过仲秋节。天上的月亮很圆,要是有狼的话应该开始叫了。附近的狼都让他杀光了,因为妹妹怕听狼叫。那天真欢乐呀,他还喝了点酒,爸爸也喝了好多。四周的虫叫的真好听,唧唧唧的,象纺织娘的婚礼。他怎么也没想到他们一家人会死在这么一个平静而美好的夜晚里。仲秋啊,不应该杀人的。但杀人的人还是来了,他们带来一句话:“大哥,只要你活着,我就不放心。”他叫我爸爸大哥,却要杀死爸爸!我一辈子都不会打骂弟弟的,为什么“外面”的人却一面叫大哥一面杀人呢?爸爸抓起柴刀来和他们打,他们来了二十多个人,爸爸怎么打的过他们?二十多个人,二十多把枪,我爸爸只有一把刀。我抽出我的刀来,也跟爸爸一起砍。他们哈哈大笑,觉得我这么一个小人,能干了什么?我干不了什么,我砍了七个人而已。我满身都是血,只知道将刀捅出去,捅死一个,爸爸妈妈姐姐弟弟妹妹就安全一分。今天是仲秋呀,没理由杀人的。为什么要叫着大哥杀呢?妹妹怕听狼叫的。我机械地捅着,眼前一片红光。这时,枪响了,我看见妈妈倒下,然后是弟弟,姐姐,妹妹!他们要留爸爸和我到最后,他们疯狂地笑着,说看我们还有多少力气舞这种过时的兵器。爸爸全身也是血,头发都散了,脚步踉跄地挥着他的刀。我清楚地记得,他最后的一刀是向我砍来的。他们都以为爸爸杀人已经杀疯了,连自己的儿子也杀,只有我知道爸爸为什么这么做。原来爸爸是位用刀的高手,这一刀从我的脸颊斜劈而下,穿过大半个胸膛,直插腹部,无论怎么看都是致命的,却恰恰只是划破了皮肉,一点都没伤到筋骨。然后爸爸倒在我身上,说:“孩子,活下去,报仇!”
他们将我家点上火,烧了起来。我就靠着爸爸的掩盖,幸而没有被烧死。他们也没回来过,因为他们确信都死了。他们怕的只是爸爸,爸爸挨了十几枪,神仙都救不活。我躺在火堆里三天三夜,全身都是伤口,全身都在流血,流的血出来,干枯掉,结成疤堆在身体上,渐渐将身体覆盖。那时我几乎就是个死人了。但我不能死,我发誓要报仇。我就四处找东西吃。根本站立不起来,我就爬。所有的东西都烧光了,找不到吃的,我狠了狠心,割下我杀死的人的肉吃起来。大火烧过的人肉虽然只有几分熟,但我觉得很过瘾,我就要这样吃。这样让我有求生的欲望。爸爸加我杀了十九个人,我吃了三个月,直到我身上的伤全都好了。我将爸妈们的尸骨从火堆里检出来,埋在山的另一边,叫爸爸放心,我一定会报仇的。狼,不会再有叫的时候。
一月十七号我下山,走进这个叫做“外面”的世界。雪,好冷的天,我没有棉衣,我冷,但我不怕,我出去的目标只有一个,赚足够的钱,买一把枪,练到没有人能比上的境界,杀人。
但我没想到钱那么难赚。我帮人家扛苦工,一天挣几个角子,饭都不够吃的,还有太保来收保护费,要我加入他们帮。我就装出一副傻呆呆的样子,象白痴似的。每天我干两份苦力,一份用来吃饭,给太保,一份我仔细地存起来,预备买枪。这个“外面”的世界我越来接触的越多,但我不想了解它,我的世界就是那个有爸爸妈妈,姐姐弟弟妹妹的小屋,别的什么都不是。我也不想要别的。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件事要做,杀人。我一定要用那个狗贼的血来祭奠我死去的父母。身体辛苦点算什么?我每天拼命地劳作,怕开口说话,因为我一开口,就一定会说“杀!”
终于,我的钱攒够了,交给阿宽后他给了我一把枪和十粒子弹。阿宽是个好人,虽然他买给我的枪多赚了我一倍的钱,他仍然是个好人,因为他有个老娘要养活。他跟我说了许多关于枪的事,我才知道原来枪和刀一样,也需要练眼神,练耐力手法。可这些天的苦力让我麻木地不知道怎么拿刀了,我怎么去练这把从来没握过的枪呢?我决定将我的生命交给他,因为没有了它,我的生命什么意义都没有。
我带着这把枪和十粒子弹,走进了大森林。三天后我出来了,全身都是野兽和树枝造成的伤口。十粒子弹,一颗都没有浪费。我杀了一头熊,三只狼,五只野狗。那头熊费了我七发子弹,每只狼一发,野狗都是徒手撕开的。我觉得我的生命开始跟这把枪融合了,它知道我的呼吸,知道我每一丝肌肉的颤动,当我的手抚摩在它身上时,它能了解我心底残存的欢乐和悲痛,我只有它一个朋友,也只有它一个生命。它一定会好好地对我的。
苦工又做了三个月,换回来十粒子弹,我又进了大森林。这一次我在里面呆了四个月,我彻底地了解了什么叫枪。当我出来时,我知道自己是个高手了。我的身体同枪之间有一种奇怪的感应,我可以在十分之一秒中拔出枪来,准确地对正目标。我的手可以做出握枪的任何动作,可以从任何角度发枪。我从来不瞄准,我将这部分工作交给枪来做,我只是指示它要去瞄准,然后它自然地就做的很好。这是种默契和尊重。我喜欢的唯一的音乐就是给枪上子弹的那种金属之间的撞击声,多美呀,就象妹妹轻轻的低笑。为了保留你这笑声,我可以杀尽世间一切的狼的。
我的本领究竟强到什么地步,我不知道。有人告诉我了。那是一个很普通的下午,我到街上来,背着几个麻袋,准备做苦工。这是我唯一赚钱的途径,我很想做下去。我将枪放在鞋筒子里,方便拔取。我路过阿宽的门口,想叫他一起走。叫了十几声也没人答应,我推门进去,阿宽的瞎眼老母亲在家里哭。原来阿宽卖给我的枪是从东城老大那里偷来的,现在被老大查出来,叫人抓了去。阿宽是我的好朋友,我不能让他因为我而受苦,因为那枪是我托阿宽弄的,阿宽本来不卖枪的,他卖的都是日常用的东西。我于是只身到东城老大的府上,让他们放了阿宽。他们自然不肯,说我以为我是什么人,他这样的府上我这样的人根本就没资格来。我没有争,跪下来求他们放阿宽走。阿宽还有老娘,我只身一个,你们要打要抓,抓我好了。我有枪,但我的枪不是杀这些人的。他们就说我还挺讲义气的么,老大就欣赏你这样的人。于是带我去见老大。我做梦都没有想到他们说的老大居然就是杀我全家的人!当时我忍了,因为我只带了十颗子弹,他们家人还有二十多个。我穷,没有那么多钱买子弹。他已经不认得我了,我知道这几年我变了很多,他不可能还认识我。他说我很讲义气,不如加入他的帮派,有吃有喝。我说了许多他爱听的话,他就将阿宽放了,给了我三十块大洋,让我明天到他府上做个小工。我用这三十块大洋买了二十六颗子弹,晚上跳进了他们家,全家二十七口,连狗都杀的干干净净。这是我几年来最痛快的一天。所以我喝醉了躺在街上大睡一场。阿宽又来找我了。他和他的老娘扑通一声跪在我面前说“大哥,你留下来吧,你要是一走,他们还会来找我的。”原来东城老大不过是一条狗,他上面还有更大的主人。这个主人的本领就大一些了,懂得叫两个手下一个做东城老大,一个做西城老大,没事打打玩玩,保持势力的平衡。他知道,平辈之间存在着竞争,就没有多余的心思算计老头子。我一听知道是这个老头子在找他的麻烦。反正我百事已了,为什么不舍上这一条命,叫别人好好活着?于是我就去找老头子,对他说人是我杀的。老头子手下有十三太保,见我这么狂,都想教训我。我就说要杀我可以,但我必须死在强于我的人手里。老头子还有些江湖意气,就叫他手下的十三太保跟我比试。可惜他的十三太保名字听着好听,却连我怎么拔枪都没看清楚,帽子就飞了。举座震惊。我扬长而去。老头子一心要挽留我,我说既然你这里没有强于我的,为什么要我当差?但我终于还是答应老头子在他的盘子里不要搅他的事。从此这个城里的人见了我都很恭敬地让着,因为老头子发话了,叫他们没事少来惹我。不过他们也不敢,因为在今天的江湖上,枪就是道理,谁的枪快,谁就有道理讲,别人就只有听着。
于是我有了钱。不是老头子给的。我杀人,人家给钱。往往做一次就够我两三年化的了。我没有什么嗜好,不喜欢任何东西。钱对我来说就是让我这冰冷的身体能在食物的刺激下变的温暖,不要让他成为地狱的东西。我没有朋友,没有亲人。老头子也未必看的起我,他不过觉得我比较有用罢了。三年中我替他杀了七个人,每个人都可以轻易地将他踩平的大象级的人物。我唯一的习惯就是在这个城市的小巷里漫步,带着我的枪。
这也许是我还想想人间的唯一的时候吧。我慢慢走着,听人们种种的声音,对我熟悉的,不熟悉的,都仿佛是一种呼唤。我没有太多的感情,因为我不需要。我不是故意装做冷酷,因为我的确不喜欢说话。我的话就象我枪膛里的子弹,说出去是要代价的。在小巷里漫步,可以让你忘记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也不会有人注意你。人们只是舒缓地走过,和善地向你笑笑,然后走去。在他们眼里,世界上何尝有枪呢。
某天我踱到一个大学的门前,没有什么原因,这个城市大部分我已经走过了,只好找一些前此未到的地方,求些新鲜感。大学是我不了解的名词,我不知道他们在里面干什么。可看他们每个人都很高兴,那里面应该是制造幸福的吧,也许我也应该去看看。但我没有去,因为我知道我同它之间的差距。这差距不是用物质来衡量的,就如同一把同样的枪,在我的手上跟在十三太保的手上就绝对不一样似的。也许是命运又要敲打我吧,我在这里遇到了李昂。
那是一个阴沉的下午,我的心情同这天气一样,没有一点开朗。我总觉得我的人在杀死爸爸的仇人的时候就死去了,其后都是自暴自弃,是同死神在吵架。所以我看到李昂勾引老头子的第七十几房准姨太太的时候,也没在意。李昂这样的人,自命才华风流,又有些英俊,找女士说几句笑话还不是正常的事。而这位“姨太太”简直是个飞女,男人不勾搭她她还要找事,何况自己送上门来呢。她那时正和几个女伴一起游春,不知游的是什么,反正老往人多的地方去。老头子手下帮闲的人很多,这位太太又喜欢消费,是大家的财神,所以我也从别人那里知道她。但她未必知道我。早听说她的艳名,左右闲着也没有事,不妨看看她勾男人到底有没有一手。
一看我倒失了望,这那是勾引哪,简直就是趁热打铁。两人开始亲亲热热地走到条比较偏僻的小巷子里,还有些卿卿我我的羞态,姨太太简直是沾在了身上。刚有些入味,要蘸着些儿麻上来,却见李昂一把将姨太太推开,笑道:“好了。够了,下面就不要了。”那女子自然又羞又气,便问他什么意思。李昂笑嘻嘻地道:“你以为我真的看上你了呀?我只不过有个习惯,就是每次当我的自信心不足的时候,都要找个女生勾引勾引,倘若勾引到了,那么我的自信心也就回来了。经我多年实践,简直有效的不得了。多谢你重新给我了一份自信。要说你也不是那种怕伤害的女子,你要我说,我就说了。听话不?”一席话将那女子气了个半死。一声呼哨,叫来了几个女打手,将李昂围在了中间。刷刷的刀子一片响,要给他点颜色看看。李昂还要说几句俏皮话的时候,那女子一脸杀气地逼过来,将他直压到墙角。我那时对李昂并没什么了解,看这出趣剧倒觉得颇有滋味。姨太太常常自吹迷尽天下男人,不想今天翻这个筋斗,怪不得恼羞成怒呢。我远远地站着,看姨太太的刀捅不捅的下去。在我的印象中,捅不捅下去都一样。李昂死与不死有什么分别呢?他只是一个路人,倘若你没有遇到他,那他的生活和蚂蚁、蜜蜂对你有什么分别呢。
刀光闪起的一刹那我忽然看到李昂眼中的惊慌的神色。带着惊惧,慌乱却没有哀求的目光,这目光刹那间让我想起了我的弟弟。他那时也不是无辜地被别人伤害么,而我发誓以后再不让任何人伤害他的。于是我叫道:“放开他!”
我知道很多人都说我的语气很冷,低沉,有力,让人觉得不可抗拒。那只是因为我平时练习说话的机会比较少,天性沉默而已。但这样的说话往往不容易被人忽视。姨太太一听我出声,马上转过头来对着我。
其实称她为姨太太很不妥当,因为她还没有嫁给老头子。也因为她的确年轻漂亮,整天还喜欢打扮的象个小学生。她这时美丽的大眼睛斜吊着,恶狠狠地问我是谁,胆敢管她的闲事。我静静地听她咆哮完,道:“放了他。”姨太太登时大怒,提着刀子就向我扑过来。我的手动了动,似乎做了个拔枪的动作,不记得了,她的刀就凭空断成两截,飞了出去。她的人也惊呆了,不知如何是好。我又说了句:“放开他。”她凶狠地瞪着我,道:“你给我记着,我早晚要你的好看。”说着领着其他几个女阿飞走了。我本来长的就挺难看的,好看到哪里去?还要怎么好看呢?我走过去扶起李昂,他却很不在意,淡笑着跟我说起他的艳史,我津津有味地听着,一面打量着他,想寻找出他同我弟弟究竟有多少相同。
其后我们居然成了朋友。这实在是一个很奇妙的结果。我于是常常到他的学校里,看里面的荷花。我们聊天的时候一般都是他讲我听,讲他学习的英雄史,讲他泡妞的浪漫史。这都是我所不知道与了解的,因此听的津津有味。他也不问我有什么杀人史,我们就彼此坐着,摆一罐啤酒,就可以坐一个下午。从中也认识到他实在是一个很可爱的人。最可爱的是有一次非要当众表演他的泡妞技巧给我看,结果给女孩子的妈妈骂了个狗血淋头,抱头鼠窜,笑的我几天都没合拢嘴。搞的他几天都高兴不起来。我的弟弟长大后,也许也是这样的吧?有时听他聊天的时候,我默然地坐在对面,就不由自主地这样想。
终于该来的还是来了。姨太太向老头子哭诉说我和李昂合伙欺负她,一定要老头子讨个公道。越地位高的人越怕别人给他戴绿帽子,戴的越多的人就越忌讳,果然老头子大怒,立即派人带我和李昂去。我无什么所谓,就凭老头子手下这些人,我杀他个七进七出,再七进七出都没问题。就算带着李昂累赘,大不了只来个三进三出好了。
李昂见了老头子却侃侃而谈,丝毫没有畏惧的模样。我就任由他胡说。从巴比伦的覆灭说到恺撒,从中国的上古神话说到唐宋明清,真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只可惜这不是学堂的报告会,跟这些人讲道理,那是非要同狗枪骨头了。我在一边看着他闹,大不了跟老头子说我再给他杀几个人,叫他不要那么重色轻友么。果然太保们首先忍不住了,道:“你小子胡说些什么呀,不给个交代,我看你今天怎么走出这门口。”老头子是聪明人,懂得这些没品位但必须要说的话要恰当地交给手下这些蠢货说。我身形一挺,我的枪要出膛,到了要讲硬道理的时候了。不料李昂转头对老头子说:“你一定知道,一个有用的人远比一个漂亮的姑娘要好的多。”老头子道:“你有什么用?”李昂道:“我会赚钱。因为我学的就是这个。”老头子淡然笑道:“学的人多了,我看都是将钱赚给人家的。”李昂也淡淡笑道:“人跟人不一样。你给我十万块钱,十天之内,我给你赚一百万回来。”老头子斜倚在座子上,道:“我为什么要相信你?”李昂道:“你不敢?”老头子动容了。三十年来,这是第二个敢跟他分庭抗礼的后生。想必是有些本事的。老头子什么都不好,但爱才却的确是爱才。象十天能杀一百万的人和十天能赚一百万的人都是他需要的,他懂得这个世界上女人很多,但高人却没有几个的。我的出现,已经很使他明白了。
姨太太却不答应。她本来的意思是要老头子将我们两个抓过来,跪在地上给她当泥土踩,好好出这口恶气,看以后还有没有人敢看不起她的美貌。那知李昂三言两语,居然将老头子说服了,不但说服了,还骗了十万块钱一起走。老头子不给她出气已经让她愤怒了,老头子的钱给了别人尤其让她嫉妒,当然哭闹着不肯罢休了。老头子搂着她对李昂说:“看到没有,十天后如果你没有一百万拿回来,找你算帐的不止我一个。”我忽然发现老头子的眼睛里也有些狼的意味,我的枪在鞋筒里跳了跳,我终于打消了拔枪的念头,这太不现实了,毕竟我们还有一线的生机。
跟李昂一起出来,我看他还是一副悠闲的样子,不是摆出浪荡的姿态,来吸引边上的女孩子的注意,我忍不住问他到底有没有把握去赚来一百万。他的回答让我吃了一惊,他说没把握。我问他那为什么要答应老头子?他说老做有把握的事多没意思,偶尔也应该做点没把握的换换口味。就象泡妞一样,老泡些容易上手的多没劲,象他这样的人,就是马上就甩掉也要泡五十天不上手的那种。我听的头都大了。不过没关系,大不了杀人,这个世界上的规则很简单,杀人是最现实而有效的。这个规则任何人都必须承认的。
李昂见我一点也不担心,就转过头来问我为什么不担心。我道:“你都不担心了,我担什么心?担心也未必有用。”李昂睁大了眼睛,道:“谁说没用啊,你若是担心了,我看着你担心,少不得就努力去想办法,而且你要担心的话,我岂不是就不用担心,而多做些其他的事情么?”我的头又开始大了。李昂拉起我的手就走,道:“我逗你玩玩的呢。看你整天不说话,难得今天多说几句,不逗你逗谁?”
李昂的赚钱方法很简单,股票。十天赚一百万,十万元的底金,当然只有投机倒把了。投机中的最直接的就是股票。我们找了个小房子住下,天天听李昂谈股票怎样怎样。我不管他,自己在那里喝酒。我知道自己帮不上什么忙,李昂跟我讲只是为理清自己的思路而已。
第一天去股世转转看,我惊讶于他的什么都不知道。
第二天看别人买股票,我惊讶于他的分析的准确。他说一定要看看别人是怎么买的,才能够很好地赚钱。
第三天我们开始买,我惊讶于他的大胆。一下就是五万,全买在一种股票上。结果我们就赚了三十万。刚开始成型的股市比较好做。现在有三十五万在手,李昂的胆气更壮了。二十五万押了进去。钱不是我们的,总该留点点余地。好在他还知道这个。这次全赔了。有赚就有赔,本来也没什么,但钱不是我们的,而且还要交一百万出去呢。我还不怎么管,这几天我的积蓄拿一百万还是能拿出来的,到时候给老头子就是了。反正他也不管钱是怎么赚回来的。一百万买我们两个人的命,我相信老头子还是很愿意做的。但李昂说不行不行了,一定要换个办法,我问他换什么办法,他说看来真的要赚钱,就必须操纵股市。我虽然不懂,但也知道操纵股市我们这点钱还是不够的。李昂就说他要找出当世纪最大的财团,然后说服他们加入进来,用他们的力量控制股市的行情,然后从中摸点鱼。我瞪着他,看他是不是脑袋有毛病。这么大的财团能加入你?我不信。他说他有办法。一般这样的财团老板肯定有很多女儿的,我去泡上一个,就足以面见老板,呈献事宜了。我简直以为这个人被一百万逼疯了。但他说要做大事就必须有手段,只要手段恰当,什么大事都可以做出来的。我没说什么。只觉得整件事已经超出了我的掌握,他爱怎么闹怎么闹吧,反正不会比现在更坏。这花了我们两天的时间。
第五天,他一个人出去了。我没问他去哪里,反正他不会跑吧。我自己在小屋子里喝酒。从爸爸妈妈被杀死后,我喝的酒就比吃的饭多。为酒花的时间甚至比枪还多,因为我只喜欢喝山里人家自己酿的酒,六十多度,喝起来就象刀似的。酒没了,我就独身一个人跑到山中去,买几坛子回来,慢慢放着喝。我给的钱比其他的人多的多,主人总是将最好的留给我。酒色沉碧,有些浑浊,有时没有东西吃又懒得下去时,我就一口一口喝着这酒。酒和枪,是这个世界上提醒我存在的唯一的两件东西。现在我身边还有两大坛酒,日子还可以过去很多。但李昂走了之后就没有回来。第六天,第七天,第八天到第九天,他都没有回来。十天的期限终于到了,我喝的酒一天比一天多,老头子的人来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将头放在坛子里面闻闻到底是我身上的酒味浓,还是这坛子的酒味浓。
老头子叫我交出一百万和李昂来,一百万可以交,但李昂我去哪里找?但我相信他一定会回来的,他不是那种有了责任就想逃避的人。老头子大笑道:“难道你真的以为他是你的朋友?在死的关头,是没有朋友可言的,这一点你一定要记住。”我不信,就说了他的计划。老头子笑的都喘不过气来:“你真的以为天下会有这么天真的事?”十三太保笑的更大声,似乎没有比这个更可笑的事。我的枪在鞋筒里跳跃,但我忍住了。太阳还没有落下,还不能算十天,他一定会回来的。
老头子道:“好!我们就等到太阳落山,好让你死心。”我知道老头子一心想收服我,这次机会难得,如果我对李昂彻底失望了,在这个打击下,再加上他格外施仁,也许我就会投靠他了。但他不知道我死都不会屈居于任何人之下的。让他打如意算盘吧。
时间一点点过去,黄昏在来临。人们说太阳是一轮马车,在羲和的驾御下奔走,那么太阳也是不自由的了。它若有知,恐怕也想和我这样坐着,喝杯酒,不要那么早的就到西天去。每个黄昏都是一个太阳的死亡吧。我坐在那里,看着太阳一点点西沉,由灿红变成深红,再变成冷干的血一样的惨红,就是黄昏来临了。天上的火烧云真好看呀,就象是一片流动的血一样。我突然有种杀人的欲望。杀了老头子,杀了姨太太,杀了这十三太保。我又不是杀不了他们,为什么要受他们的气?!反正迟早他们也要被人家杀的,我先杀了有什么不可以?我嘴角的肌肉牵动着,枪在一动一动地呼应着。边上的人还不知道死到临头,还在一叠声地对我冷嘲热讽。我早就说过,我的耐心是很弱的,老头子也说过,不要刺激我,为什么他们就是不听呢?难道喜欢被我杀?
我的枪没有发火,因为李昂毕竟还是来了。他的脸上满是兴奋,大笑道:“我成功了,成功了,哈哈哈哈,原来这个世界上不但女人好骗,连男人也实在好骗的很。”老头子刚要说话,李昂道:“这是你的一百万,没你的事了,不要打搅我们谈话。”任何人都看的出李昂这几天一定有很大的变化,老头子一向很能忍耐,所以他没有发火。但我偏偏就是看不出,因为我知道他的计划根本行不通的。他那种蹩脚的勾女方法还能打进大财团,才真的是希奇古怪呢。
但事实就是如此,我也不禁怀疑究竟是我的脑子有问题,还是别人的有问题。我看到了他的所谓的女朋友,很安静很老实的一个人,长的不怎么很漂亮,也并不是特别有气质,但还比较能吸引人的眼光。这样的一个女孩子,李昂简直是糟蹋人家。我忿忿不平着。那个财团说白了也是个流氓团伙,老大是强盗出身,一辈子没念过书,钱有无数,但见了读书人就自觉低人一等。这样才让李昂有机可乘。但主要的还是他的点子。股市还是操纵起来才有钱可赚。短短几天,李昂赚的也不多,也就半个亿而已,让他的新丈人高兴的不得了,乖乖地将女儿给了他。
我们两个人终于又坐在一起喝酒了。李昂说他又厌倦了这个女人。他喜欢追女生,但不喜欢身边老有个人跟着。我劝他结婚吧,结婚就好了。他说不行。他还有很多的大事没办,结婚就施展不开手脚了。我没说什么,只是喝酒。他的生活注定就应该是多姿多彩的吧,是我所不能知道的。他喜欢怎么干,就怎么干好了,上天会保佑他的,一定的。
我却一天天堕落下去,因为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我就整天喝酒,可以感觉到肉身在一点点地死去,这也是我要的。本来就应该死了。弟弟妹妹在那个世界里应该会很想我的吧。我杀死的那些狼会不会也在那个世界里,每天晚上依旧苍凉地叫着,吓妹妹害怕呢?早想就这样睡去,可又舍不得这块青天。李昂是个朝气勃勃的小伙子,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希望,总是在设想自己将来会怎样怎样幸福地生活着。也许就是这点,才吸引我的吧,因为我实在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了。他每天周旋在不同的人群中,极力想将他的观点给别人印象。是个精力充沛的家伙。但他还不明白这个世界不是冲动和才华就能有成果的。他有自己的才华,却过分地相信自己的才华而忽视这个世界上实实在在存在的许多东西。这样是不行的。特别是他轻易地抛弃了那位小姐,有去寻找新的心灵的安慰,让财团的老大大大生气,什么事都跟他对着干,使他寸步难行。我并没有太安慰他。他是个很有前途的人,应该受些磨难,这对他很有好处。他也应该有自己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是我帮能帮到的。我能做的只是陪他喝酒,听他讲一些自己将来辉煌的设想。听他人生的许多看法。他说一个人要想成功,就必须付出些代价,就必须牺牲些东西,所以他现在虽然艰难,但不会丧失信心。我很同意他的看法。成功本来就是另一种失败,你永远无法完美的。因为这就是存在。
有一天李昂大醉回来了,跟我说他又遇见了姨太太。我大吃一惊,姨太太现在恨他入骨,还有什么好事?他说不妨。一顿迷魂汤灌过,姨太太比小猫还乖。我劝他不听,到头睡了。我很担心,我知道姨太太是个什么样的人,她要吃男人是不吐骨头的。因此我决定去找她一趟。我更知道老头子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不能让李昂坏在这些人的手上。他有辉煌的前程,将来他是可以拥有这个世界的人。
姨太太大骂我一顿,说叫我不要多管闲事。她还年轻,不能一辈子陪个老头子。老头子不在这里,她自然这么说。说的也是真话。我叫她不要找李昂,天下男人多的是,何必非要找个喜欢胡闹的没毕业的小伙子?何况你又不喜欢他。姨太太更愤怒。我喜不喜欢关你什么事。她让我出去。我就露了一手。没什么。我不过是在她完全看不清楚的高速下拔枪,射击,将漂浮在空中的一张纸劈成两半。不是穿一个洞的两半,而是子弹击中纸的侧面,然后将纸撕成两半。然后我跟她说我可以在任何情况下杀她。我杀了五十六个人了,不在乎多杀几个。凭老头子手下的几个人还杀不了我。老头子早对我有些不满了,却一直忍住没有发作,这她当然知道。她也知道这是为什么。我慢慢重复了一遍拔枪的动作,我的右手垂下,手作势一握,枪倏地从鞋筒里跃到我手中。我举起枪,缓缓地移到她的面门前,对着她,我看到她眼中藏也藏不住的恐惧,我知道已经足够了。她不会再敢去找李昂了。她会去找的只有老头子,用老头子的力量对付我。这我是不怕的。作为枪手,只有在林立的敌人中生存下去才是荣耀,而我正觉得敌人太少了呢。
李昂醉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我知道他是因为心情的苦闷。但我知道他这样不会很久的。特别是姨太太这个隐患消除了。果然有一天,他突然来了干劲。常常出去一跑就是一天。我看了很高兴。我只有这么一个朋友,只要他欢喜,总不枉了我费片苦心。那时是八月,临近仲秋。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回到我原来的山上,陪爸妈们一个月。那年我二十四岁,我也记得很清楚的。
仲秋过后,我回来了。我的门前有一份大红的纸,我拿下一看,原来是李昂结婚的请贴。日子就定在今天晚上。且喜还赶的及。我连忙赶过去。李昂大笑着接我进去,让我到一个很小,很安静的屋子里。他知道我不喜欢和别的人搀杂在一起。屋子里一大坛子酒,泥封着,很烈的那种。李昂打开酒坛,倾了满满两碗,我们一起饮尽。酒味很浓,火辣辣地穿过喉咙,就跟毒药一般。我马上叫他走了。今天是他大喜的日子,客人一定很多,我何必一直占着他。等他走了,我才想起忘了问他新娘子是谁。也罢,以后有的是时间,何必急在一时。突然,我觉得肚子中一阵绞痛。我中了毒!这酒中有毒!我挣扎着想站起来。这毒好厉害,一瞬间就将我的四肢麻木住,渐渐地意识也不清晰起来。我踉踉跄跄地向大厅走去,我一定要告诉李昂,这酒中有毒药。他的人生才只展开一个角,不能这么死去。还没有走到大厅,我就支持不住了,一跟头栽倒在地。我努力地向前爬去。厅中一片欢腾,火红的灯光好刺眼。他们却不知道这里的新郎倌马上就要毒发身亡了。我拼命挪动着自己的身子,用意志支撑着自己往前去。终于,我看到李昂了,他正满面春风地招呼着客人,他的边上坐着位新娘子,就是他原来抛掉的财阀的女儿。再边上一边是老头子和姨太太,另一边是胖乎乎的财阀。一瞬间仿佛是回光返照,我明白了。毒是李昂下的。他一定是意识到没有财团的支持,在这个世界上是不会有什么大的发展的。这时老头子一定去找他,不但因为老头子爱才,想笼络他,而且因为老头子要杀我,他知道要杀我,唯一的可乘之机就是李昂。只有我的朋友才有机会杀我。老头子虽然一直想做我的朋友,可惜我从来没给他这个机会。老头子一定还想通过李昂来同那个财团取得联系,所以才会帮他重新筑建这个婚姻。这样还可以甩开李昂与姨太太的纠缠,实在是一举数得。而李昂呢,他要往上爬,这些都是必须的。他需要人的支持。为此,按照他的惯例,牺牲些什么又何妨?不过这次他牺牲的是自己的婚姻和朋友而已。在他,为了有辉煌的未来,这些都是无所谓的吧。厅中的人在大声地笑着,似乎在嘲笑我为什么有这样的朋友。他们都只会为了利益而结合吧,李昂本来就是这样的人,我应该早就看出来的。但我为什么还要交这样的人?也许是因为我太寂寞了吧。在这个冷漠的世界上,每个人都需要亲情的。但他们仍然忽略了我的能力,我虽然中毒很深,但我仍然有力量将他们全部杀光!我盯着李昂眼中踌躇满志的光芒,盯着他得意而满足的笑,我从来没这么高兴过。既然这是他喜欢的,我为什么一定要破坏呢?既然我不免要死,为什么不成全他一个希望?我总还是将他当作朋友的。我的意识逐渐沉下来,模模糊糊中似乎看到了一点光明,变换的,嘹亮的光明在向我吹响召唤的号角。原来死是这么平静的事。我不妨走吧。他的未来一定是辉煌多彩的,一定有别人所不能企及的欢乐和幸福。在他人生的路上,一定有很多的明星在闪烁。而我的路呢,就在这里结束吧。
我的脑中残存的灵知在向我展现了一幅画面,熊熊的炉火的映照下,爸爸妈妈慈祥地笑着,弟弟妹妹在欢乐地闹着,他在一刀一刀地劈着干硬的木柴。生活的目的就是将这炉火添的更亮一些。这是他一生想守护的呀。也无情地没有了,永远地没有了。他的未来一定有这些吧,我的呢,我的该结束了,我该到另一个世界去了,那里一定也有一样的炉火,有一样需要我守护的东西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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