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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识凌波缥缈身(中)

作者: 边城2


  小说自从捍认识林静开始,风格、人物性格都开始发生变化。性描写突然减少,戏剧冲突鲜明起来。几个主人公的性格开始呈现与以前完全不同的底色。自此,我们称小说进入下半部。
  《北》不无细致描写了男人的本性,捍虽然够不上一个典型,可是一般男人的通病他都有。自我主义、虚荣、惯于自欺、花心、爱吃后悔药……。分析男人的弱点,简直是个完美的标本。可是捍的感情非常的机械,不过就是白描式的感触——痛苦,快乐。通篇找不出第三类感情。就是这两样白描式的感触,也是白开水似的清淡明瞭——捍的欲望得到满足,他于是快乐了;他的欲望不得不压抑,他于是痛苦了。——简直是婴儿的本性。可是人生在世,谁的痛苦快乐不是这样?男人惯于用下半身思考,被欲望牵着鼻子走。到了捍这里,表现得尤为淋漓尽致。他谈恋爱就追求一个刺激;结婚为了满足虚荣心;友谊是利用工具。人生郑重的一切到了他手上都被揉搓的皱巴巴。蓝曾讥讽他“你玩什么认真?!”——妙语。
  捍标榜自己的魅力“对我来说找女人已经不是问题,问题是如何摆脱她们。”除了有钱有个性,还因为他对于感情那出众的洒脱。他好色荒唐,对什么都不认真,的确是坏。可是他的坏仅仅限于对感情的不认真,对人生规则的挑挞轻视,是一种循规蹈矩、有例可循的坏。宽厚一点的人们可以称他为顽皮胡闹,并没有把他定义成为恶魔。否则早就众叛亲离,哪里还能游戏人生。他一出场就表现出那种男人特有的粗枝大叶,不耐烦的潇洒。提起自己“资产上亿元的公司”轻描淡写,混不当回事儿。一个二十七岁的年轻人在商场上冲锋陷阵,不一定要具有三头六臂,但是单靠纨绔公子的自大蛮横当然也不行,捍显然具备成功男人该有的本领。他的事业上的成功不是偶然,可是他分析原因仅仅说“靠着老爸的关系,也仗着自己有点聪明才智”,看自己的成就非常冷静,并没有给周围人崇拜羡慕的神色泡软了骨头。当然这也可能是极端的自我主义的人惯有的目中无人。
  文中捍蓝初会,捍一见蓝而惊艳,虽然善于在交际场上周旋,张姐又是“有来头的人”,而且还是“约来一起玩儿”的,捍找了一个浑然天成的借口(要“请外地老哥的儿子吃饭”。捍之前谎称蓝是“老哥的儿子”,这里正好对榫。可是谎话从来没有天衣无缝的时候——见到老哥的儿子的时候居然需要别人介绍姓氏。难怪张姐道别的时候“话里有话”。)抛下别人就走,摆弄别人这样的娴熟,毫不考虑别人内心感受。也是他一贯如此,这样粗鲁的心不在焉。可是对蓝却细心的令人叹服——蓝听不懂他讲的话,仅仅说了一个“嗯?”字,他马上反应过来是自己讲话“习惯”二字发音太快速模糊,立刻补救。
  蓝当时“深兰色的布裤子配一件白色的圆领背心。很简洁乾净,只是裤子比较短而且都很旧。”捍和别人打交道那样心不在焉,对蓝却打量的这般仔细。不像是嫖客看“货板”的眼光,反而像是站在暗处端详,眼光里面有一种依依不舍的爱慕。让人感觉捍对蓝的感觉是暗恋。
  第二十二章捍躲在车里观察蓝,“他站在那,就象个普通北京百姓,唯有他帅气的身影、俊朗的面容又显得那样出众。”两人已经认识六七年,可是捍好像在看陌生人,让人感觉奇怪。同章稍早两人不期而遇,当时并无一言,事后捍“一连几天心神不宁,我想见他,又没有勇气。我反复想着那天我们对视的情景,他恨我、厌恶我吗?他看起来过得还不错,有个很好的工作,还有“朋友”,我不该去打扰他,他根本不需要我。”颠倒犹疑,痴情致斯。还有后来(二十四章)捍想不通蓝为什么越来越频繁的找他,“为什么?我比其他男人对他更具吸引力吗?……”以前共同生活的时候捍总是非常霸道,很少考虑蓝的内心感受,那是对蓝的感情非常有把握,不用小心谨慎的对待他。此时却反而患得患失,对蓝这样赔尽小心,玩什么都不认真的人突然认真起来,何况蓝对他不至于重要到不可或缺的地步。他们彻底分手,“结婚的喜悦”就能把离别的痛苦冲洗的无影无踪。
  以捍吃官司为分水岭,他的生活被割裂为前后两截,生活状况反差极大,沧海桑田。从前他春风得意,神通广大。出狱后住在蓝的斗室,“是落破后到他这里逃难。”感情生活的变化更是巨大,-——从前捍和蓝 “只谈性不谈情”,虽然喜欢蓝,可是也没有妄想和蓝过一辈子。他几次疏远抛弃蓝,把他当个小玩艺,也是一种唯恐先被抛弃的自我保护。后来捍对蓝爱得如此之深,甚至愿意出资让蓝去美国和情人团聚。未免感情转动的太快,使人头晕。
  捍对蓝前后态度的改变,有一个解释——后半部令他神魂颠倒的蓝,并不是小说前半部出现过的男妓。
  第六章有这样一个片断:
  那天上午,我没去公司,他也逃课了。我们第一次争吵。 
  ……
  “我不是没和你讲过,玩儿这个没有那么认真的!”我大声向他吼着。
  “你玩儿什么认真?”他声音不大,可一针见血。
  “我还是那句话,想在一起就高高兴兴的,否则就算了!”我转移话题。这话是威胁,我已经抓住他的弱点。
  “你是不是把我当成……”他大概在想个合适的词。
  “我把你当成朋友,当成我弟弟,我再说一遍。别象个女人似的,疑神疑鬼的。”
  第一次争吵结束。可是捍在第二十六章竟然说:“我们从第一天认识,你就认为我对你就是个钱字。我们从第一次争吵就为了这个,……”第一次争吵哪里是为钱!同样的两个人,难道能够两次“第一次争吵”?蓝的确有两个。捍这样细心,两个蓝和他吵架的细节他都记得。北京同志就有点粗心了,得到素材改写的时候不够留神。
  捍和张建的那次偷会,蓝张在宾馆碰面。张建和蓝知道对方,居然在捍的生活里并存过一个时期。(后来捍和张分手了。其实也不知道是不是分手,后来张建没有出现过。没有交待他的下落。)捍说他“其实”和张建一个月没见面,但是蓝并不知道,以为两人还藕断丝连。虽然有一次“蓝宇……迷迷糊糊开玩笑地说,现在他既不是人,也做不成鬼。”蓝认真的计划过,他本来打算要么做“人”——天长地久的,捍唯一的另一半;要么做“鬼”——暗渡陈仓的情人,但是还是将就下去了。蓝居然愿意和别人共事一夫?这不由令人想起蓝曾经抗拒流氓的性侵犯,受伤住院。他对感情的态度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怎么突然委曲求全起来?两个蓝宇的确存在,但是并不是截然在小说的前后部分里分别出现,作者把两个蓝补缀起来,前后部分都出现过他们的影子。
  捍第一次见到蓝就发现他是个北方人——他讲话是北方口音。第八章蓝谈起他来北京的经过:“我向住在杭州的一个舅舅借了一百元钱就来北京了,就遇见刘征,遇见你了。”蓝如果住在北方,千里迢迢到杭州借一百块钱似乎有点说不过去——来回路费开销就要用去多少?如果他住在南方——比如杭州附近,不知道一口北方话哪里来的。讲北方话的是一个人,去南方借钱的是另一个人。
  小说的写法象讲故事,按照时间排序。可是也是通过一个个片断串起来的。描写蓝有的片断来自男妓素材,有的来自天使。这两个人都在捍的生活中出现过,作者写的时候把他们揉捏在一起,然后把和他们相关的片断打散了遍布小说各处。
  小说开始部分出现了一个故事情节上和后文内容矛盾的说法。捍说“我抱着这种玩的心理,仗着手里与日俱增的钞票,混了不少的“傍家”。直到我认识了蓝宇。”认识蓝宇之后不是还有张建?!其实捍“混傍家”的荒唐生活直到入狱才停止。——捍在婚姻当中都有一个男伴,是个编辑。在小说中匆匆一闪,读者容易忘记。
  捍对从前的蓝不以为然“我在想他算个什么,一个小孩子,他的生活还要我供着呢”,对后来的蓝惊讶的发现“他是一个天使”。“直到认识蓝宇”指的是“天使”。既然认识蓝之后混傍家停止,那么认识蓝绝对不是入狱以前的事情,而是出狱后。
  捍入狱以前的情人是男妓,后来分手了;出狱后又结识天使蓝,捍对天使蓝宇的感情纯净了很多,因为知道他真心爱自己。——捍出狱以后头上的光环消失,只剩下平凡的肉身。
  捍对前一个蓝没有认真过,除了因为他是自己“包起来”的男妓,主要还在于捍那时有权有势,不缺乏主动粘附上来的“傍家”,选择的余地太大,不愿意取一木而失林。有资格风流的人哪里会对感情认真,感情忠贞的都是那些没资格风流的人。
  捍出狱后一贫如洗,无法“和朋友或者情人瞎混”了,花心的本性不得不压制住,终于有机会进入踏实的恋爱。天使蓝才得以与他相亲相爱。小说最动人的部分就是捍出狱和蓝死以前那一段幸福宁静,小说在这个时候才呈现了爱情真正的质地。也是因为这个,《北京故事》得以在“爱情小说”的范围内苟且存身。
  第十一章捍“随一个政府的商务代表团去了美国”,捍蓝因此小别,商务会谈不会超过半个月,这么短的时间,两人重逢之后激动的不能自己,蓝开车居然“开不回去了”,就近找了一个宾馆“翻云覆雨”,仿佛他们不是结合两三年的伴侣,像一夜情的情人——这样的迫不及待,难道以后没有机会了?这时捍有一段话非常耐人寻味:
  “他真美,已经成熟了的男人的身体,还带点少年的韵味。我来不及看他的表情,我要把他扒光,我要占有他,那个机场上俊美的男孩,我为他付出太多,他是我的!!……。”
  有时在路上偶尔看到一个外形上让自己心动的陌生人,心中不知不觉的泛起旖念也很正常。作者这个时候写的“那个机场上俊美的男孩”不是指蓝宇,而是一个曾经让自己动念的陌生人,顺手写下来的。否则没办法解释捍在拥有蓝两三年后还这样惊讶喜悦的赞美蓝的身体。
  捍说“我为他付出太多,他是我的”。此时捍还没有为了蓝离婚(甚至还没有结婚),生活上仍然保持和蓝相遇之前的状况。也还没有送给蓝别墅。那么他指的“付出太多”是什么的付出?蓝这时对他来讲不过是个“傍家”,莫非指的是钱?可是捍曾经说“我从来不吝于送他任何东西”,显然不介意钱。付出太多指的还是感情,——只不过不是对蓝的,而是机场上那个“俊美的男孩”,——一种绵长的,绝望而尖锐的单恋痛苦。“他是我的”不过是一种愿望。
  捍屡屡惊叹蓝的英俊,让人觉得有点别扭——两个人都共同生活这么久,“老夫老妻”了。对初会的陌生人才可能有这样喜出望外的“惊艳”。既然作者对“机场男孩”有了那种狂喜赞叹的冲动,不妨让小说中的主角也“略具姿首”,——写起来有激情;而且既然安排蓝的死去,他的悲剧就必须触动读者。死去的主角相貌平平的话,就不够凄美了。
  捍曾经情人如云,“混了不少傍家”,再加上“机场男孩”,北京同志从他看到了解到的所有可爱的男孩身上拿了最鲜艳的颜色,——男妓的温顺,天使的痴情,机场男孩的外貌,给“蓝宇”披上了灿烂的外衣。蓝是同志小说里痴情忠贞的典范,却没想到他的一半来自于“婊子无情”的风尘。他的性格外貌是这样完美,可是他的感情却象是“偶”。——也许就是那多重性格让读者觉得蓝的形象模糊游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