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来上海生活的时候我非常兴奋激昂,国际大都会,样样好。晚上都高兴的睡不着,走出来散步,看着天却有点失落失败的感触——上海看不到银河的,因为纬度低。哪里像从前在新疆,碰到没有月亮的晴朗的夜晚,总有耀眼的银河豁然出现,浩浩荡荡的流过天宇。灿烂晶莹,令人不能逼视。
我不喜欢留恋过去,并不是因为我的个性不容易受羁绊,实在是过去乌糟糟的一片,剪不断理还乱,越梳越乱,想起来就头疼。当然,三十年的生命,总也有清澈的片刻,好像京戏《断桥》的唱词,“猛回头,避雨处风景依然。”过去就像是脸上的一颗痣,平时不痛不痒,总在观察自己的时候突然清晰明显起来,跳出来提醒自己。喜欢不喜欢它,都要跟你一辈子。有位朋友——我在广同语音聊天室认识的巴特尔——看过拙作《谁识凌波缥缈身》之后,对我本人感到好奇,他要我写文章谈谈自己。欣然从命。
一般人看到孜孜不倦提起当年勇的好汉总觉得罗嗦可厌,我却非常羡慕他们那喜悦振奋的回头。尽管现在风雨苦楚,他们还有往事拿出来温暖自己。我就没有。
这些天上海开始冷了,我一个人呆在寂静的房间里,空虚哆嗦,饿的没力气做饭吃。冷的走投无路,只好什么也不做。开了空调就不能吸烟,就连书也没法看,真是万念俱灰。不由想起新疆,冰天雪地,然而家家户户生火炉取暖,融融春意。其实这么大的房间也不可能单靠一个炉子,每家的起居房间都有一个火墙——炉子与烟囱之间有一段空心的砖壁,借以储存和散发热量。有一次我在火墙上放了一只冻得发硬的苹果,渐渐的给烘软了,里面禁锢的芳香散发出来,悠远却亲切,闻了使人心定。窗外大雪飘,屋内是迟缓疏落的时间的步伐,清净明朗,有古画的沉静空气。
我父亲有一个书橱,桔黄色的杨木,为了防灰,挂着镂花白纱,里头层层堆叠着新杂志和旧书,密纹唱片,糖果盒。我在寒假冬天的下午总是从里面找书看。我记得有一本英语的画刊,介绍史上的各式古代文明。完全看不懂,只能反复捉摸壁画照片上裸体的男子和古尸的照片,一种令人心神摇落的刺激感。古代美洲就有高明的外科技术,我记得图片上有个男子横躺,旁边的人把手伸进他腹部的创口里面去,穿棕色长袍,一脸熟极而流的不耐烦,典型的医生的脸谱。病人脸上倒是非常安详镇定。好像是豁出去了,有意要等着看看能糟糕可怕到什么地步;又像恐怖仇恨到了极点,他脸上有一种惨淡的怜悯,对世人,对自己。
我父亲是当地文化局的官员,不知道从哪里弄来《拍案惊奇》,文字竖排繁体,绣像素淡乏味。我本来没有兴趣看,有一次我父亲不许我翻看,简单的说:“这个书小孩不能看。”我马上起了恐慌,所以记得住书名。其实当时我认字也不多。繁体更是遥不可及。
我仍然记得当时除了求知我几乎对别的提不起兴趣,小学五年级了还从来没有朋友,下课后马上回家。有一本《古代寓言》我看了十几遍。看完了就要想办法忘掉,以便还能重新看一次,保持内容的新鲜神秘。那本书对我而言非常好,文学启蒙。我现在还能记得“明察秋毫”的典故,古代圣贤的国王,吃烤肉的时候发现肉上有几根人的头发,大臣认为厨子蓄谋弑主,想噎死国王。国王拿下厨师讯问,听他解释列数很多理由。厨子讲起话来头头是道,有条有理,非常认真的洗刷着一切,为了避免被杀头,——做普通人真可怜。可是跳出普通的人,多多少少有点可笑。
那时我们家附近有些少数民族居住,哈萨克族女人带头巾,闺女可以不带,但是必须梳辫子。男人不剃须不洗澡,胡子里隐约可见虱子,体味极重。汉族人不大瞧得起他们,把他们当成弱者怜悯着,什么都容忍了。然而这种容忍痕迹极重,少数民族们不可能意识不到,然而他们再怎么样的要强争胜,汉族人也只是把那些当作胡闹,不肯承认。中国人里面民族意识最强的都是少数民族,弱势人群最懂得向心力的重要性。
虽然汉族人不肯承认他们,但是他们里面却有一些聪明人向汉族人微妙的靠拢,心比天高。汉族话讲得好的人自认为高人一等。他们学着汉族人烧菜,春节的时候拜年,上汉族人的学校。有一次我和弟弟看到哈萨克族的兄妹俩吵架,非常激烈,大家都伤了心,一边吵一边哭,但是看到我们走近,立刻改用汉语吵架。——好像唯恐我们把他们同其他哈萨克混淆。我和弟弟笑了他们好几天,分外的瞧不起他们。总是靠不拢的,因为血脉不相连。
他们的尽管从来不吃蔬菜——他们的文化里,绿色植物只有牛羊才吃,人不应该吃。——一年四季吃来吃去那几种食物,却也有深厚的食品文化。他们用风干的牛粪生火,炖出来的肉汤极鲜美,里面除了盐什么也不掌。面粉做的馕,夏天也可以放两个月不坏,和面的时候没有任何的添加剂。他们的奶酪用牛奶做,形状象灰白色的石灰块,坚硬如石,简直可以用作杀人凶器。用牙齿作刨子在奶酪上刮,腮都累酸了也只能刨下一点碎屑,但是颊齿留香,回味无穷,最耐吃的美食。汉族人用香烟和他们换,大多数人都喜欢。但是也嫌太硬,北疆汉人称其为“奶疙瘩”,言其质地坚实其貌不扬。哈萨克族于是调制时加入鸡蛋,松脆了很多,可惜回味荡然无存了。
小汉有一次和我在网上聊天,他说他正在喝奶茶,我立刻想起哈萨克的奶茶。他们的茶不是茶叶,用不知名的草药烘干了压制成方砖,便携又经放——哈萨克是游牧民族,自古居无定所。食物保鲜不能像汉人一样挖地窖,因此他们习惯的食物必须耐腐。——煮茶之前用刀削下些来,煮好了搁盐,斟在碗里添入牛奶,冬天非常却寒——新疆苦寒;夏天喝了大汗淋漓,清火。西藏人也喝,区别是还要加入酥油。小汉喝的想必是红绿茶加入牛奶,化入两块方糖,殖民美洲的英国人带过去的喝法,流传了两三百年还是那样。
俄罗斯族就干净多了,住汉族人一样的房子,春天起了沙尘,屋子里也还是明窗净几。女孩子极漂亮,肤如凝脂。然而结婚生子以后立刻粗蠢肥胖,简直不堪入目。俄罗斯族男人因此热情骤来骤去,像夏天的暴雨。他们能够浪漫的时间这样转瞬即逝,因此贞节观念极淡,人人都来不及的放荡享乐。我家附近住着俄罗斯兽医,家里大大小小七个女儿,穷的走投无路,他于是整天喝酒,偶尔也去上班。酒精中毒之后他脑子有点糊涂了,有一次到人家家里讨酒喝,给他医用酒精也喝。老婆没有工作,也就没资格齐家。因此几个女儿随她们泥里土里爬滚长大,没人管。大女儿上了初中还是一身补丁,败絮其外,金玉其中。
女孩子总是天性爱美,汉族邻居晾在外面的丝袜围巾之类纷纷失窃,他家里七仙女轮番穿戴过之后会还回来,扔在地下,算被风吹的。如果被当场捉到了,挨了骂,笑嘻嘻的仿佛听不懂,下次照旧。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不顾及自尊心的人,看了她们的活法,心里感慨万千。这几个闺女,个个前途不可限量。然而现在她们还是必须委屈万分的活着,计较着,挣扎着。总会好起来的吧?但是那是将来的事情了,到了将来,人也早就习惯一切,反而要变的怀念过去了。人生万事皆遗憾,任凭是谁,永远也不可能尽兴。
我家附近有个小伙子夏天夜里上屋顶乘凉,被对面屋子里的人开枪打死。用的是鸟枪,子弹从下身穿入,解剖的时候,子弹是从胸腔里找到的。没有马上断气,躺在家里挣扎了好几天,家人知道没救了,也干脆就不送医院了,哭哭啼啼的守在他周围。左邻右舍纷纷去他家围观,都知道他活不过三天,隔壁人家问我:“你怎么不去看看呀?”我回答不出,只觉得要死的人比死人还可怕,不敢去。其他人一次一次的去看,从他家里出来之后满口“可惜,可怜,我看今天他总差不多了”,脸上是回味无穷的神色,显然得到了满足。然而他却让他们失望了,他一直撑到第四天才死。死的第二天大学录取通知书寄到家里,这又让他们大大感慨了一番。
凶手是我班上的物理老师,平时总是低着头,沉默寡言,年龄不大而头发已经花了,一只眼睛斜视(杀人后有人背后调侃说他“斜眼还枪法这么准”)。成婚多年无嗣,老婆给人的感觉有点呆,事后整天的哭,哭累了就发呆,更像个缺心眼。他在法庭上辩护说死者上对面的屋顶是为了私窥他的卧室,他警告过好几次无效才端出枪来,本来只想吓唬人,自己也没有想到枪法这么准。他请的律师听说名气很大。果然没有让大家失望——他在法庭上激动昂扬的演讲,文雅,坚定,寸步不让,非常的有风采,因此倾倒了旁观者和审判长。凶手被判刑十八年,当庭大哭起来。
此事哄传一时,大家非常热烈的讨论它,兴奋激烈,觉得不可思议又不想否认。我看到他们这样,分外的担心他们万一厌倦谈这个了今后该怎么生活。幸好后来我们班上又淹死了一个同学,他们终于有了继续下去的理由。
那天同学约好了去游泳,我临时有事情因而不得不爽约。我跟他们解释的时候,他跑过来在旁边扶着我的肩膀听。我因为自卑,别人对我一点点的好都记得牢牢地,他扶在我肩膀上的手,让我觉得不自在,但是又担心他拿开。后来他说:“我也跟你们去好不好?你们不是少一个人吗?”那是下午,吃晚饭的时候我就听到噩耗,一时浑浑噩噩的说不出话来。晚上躺在床上细想,觉得他简直就是替我死的。不敢多想,拼命睡着了。
干干净净的一点梦也没有做,时至中夜我醒过来了,走到门外,黑沉沉的大地,我心里一点也不害怕。银河的星群怒放,如同遥看森林的大火,宽亮的一带火线。因为遥远,那种炽烈激荡翻腾,于我只是一种安全的美丽。
有位作家认为目睹身边的人死亡促使少年老成。他把某个人的死亡当作另外一些人的功课,可能我太不用功,一点也没有类似的感觉,只记得那年夏天多事,总是死人。活着的人一边庆幸自己,一边议论死人,让人腻烦。我听来串门的人跟我父母讲起来谁家的小孩被杀,挖出心肝。不久又听说死了一些人,镇上出现了一个杀人狂,仍然在疯狂作案。
镇上贴出捉拿杀人犯杨利的通缉令,大家虽然这些天见多了种种匪夷所思的事件,已经见怪不怪,什么都能相信了。本来对这种恐怖故事将信将疑的人这才开始惊慌起来,时值暑假,家家户户的孩子都给锁在房里,等待事态明朗。议论少多了,因为大人晚上也不敢轻易串门,没有什么机会嚼舌。我看了实在称心。抓到杨利的时候才知道他有多年轻,眉清目秀的大男孩,目光如剑。游街的时候万人空巷,人潮的浪尖上只见他在卡车上高昂着头,仿佛是电影上才有的英雄就义的场面。我对赴死的人的心理活动很好奇,很想利用这个机会观察一下。然而杨利脸上只是漠然,看不出什么来。旁边押送的公安人员倒是神色反常,非但不见立功之后一贯的喜形于色,反而有点忧心忡忡。
事后很久我零零碎碎的听到一些新闻,众辞纷纭,我拼凑起来才知道真相的大概。原来那些被害者都是镇上公安干警,杨利认准了他们几个,准备按照顺序一个不漏的全部杀光。被摸出规律之后,侦查人员派人暗地保护杨利要下手的对象,布下罗网准备抓他。然而他却来自首了,因为他杀人时误杀了一个小孩。他交待杀人原因时说,半年前他因为盗窃嫌疑被扣押,刑讯了三个昼夜,腊月天给剥得精光关在马棚里,脸上的鼻涕都结了冰。后来无罪释放回家之后才知道,母亲在他抓进去的第二天就悬梁了。于是他暗暗查找拷打他的那些警察,杀人是为了报仇。他说半年来只哭过一次,他抱着那个小孩的尸体哭到天黑。
生命总是苦涩的,但是我看到的挣扎却是一点也没有激烈悲壮的况味,都是一些琐碎的难堪,猥琐的纠缠。只有杨利的故事让我看到洒脱和豪放,乘风而来,羽化而去。我曾经把这些故事试图写成小说。然而干瘪枯燥的连我自己都看不下去。写作技巧不足是一回事,我心里也明白,任何高超的写手,永远也没有办法还原生命中的丰美,那些精巧无比的构架,令人叹为观止的安排。种种苦痛快乐,只是给“造化弄人”这四个字添加注脚。
我父母在大城市长大,虽然没有享过富贵,声色犬马还是见识过一些。突然沦落到这么一个小县城,非常的为自己感到凄惨而又不甘心。他们纠集过一帮子见多识广思想前卫的人在家里开舞会。屋顶上拉起几串彩色的小灯泡,象宝石项链,有着塑料特有的那种浅薄便宜的透明。留声机上放密纹唱片,透明的圆薄片子,旋转着像舞女的裙沿。流行的曲子是《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他们借此来证明这世上的热闹于自己也有份,尽力的陶醉其中,哄骗自己。声音开得太大,音箱上玻璃杯咯咯咯的跳动,我和弟弟在另外一个房间听着,宛如“别殿遥闻箫鼓奏”。睡不好觉,就看他们跳舞。三步舞,四部舞,得体的婚外调情方式。最令人快活的娱乐还应当算是恋爱,哪怕暧昧朦胧的也好。那一阵他们精神状态非常好,意气奋发,上班时间热烈的讨论舞蹈的学问,回家偷偷练舞步。
人群中一个美男子舞技高超,众口赞誉。他是学校里的美术老师,老婆比他大十二岁,结婚的时候还有个儿子带来。他上课第一次和学生介绍自己,说:“鄙姓李,十八子李。”从今后得了外号就叫“十八子李”。有一次他在我家喝醉酒,我父亲喊了他一声“小李”,他变色说:“什么小李!我儿子都十岁了!我是老李!”他娶那个女人非常的不情愿。妻子矮小个子,脸上颇有几颗麻子,讲起别人的是非来眉飞色舞。而身为丈夫的他,英俊潇洒,一抹小胡子非常俏皮,两个眼睛总有迷蒙的笑意,男学生的崇拜对象,女学生的梦中情人。年长一点的人纷纷幻想他将来会娶谁。众人眼光这样的推崇他,他哪怕天生没有虚荣也虚荣了。这一段姻缘的由来让许多人好奇,风闻那个女人救过他的命。他本来想认个干姐姐,可能她利用他的感激乘机求婚。当然人们婚姻不满意非常普遍,对别人,那是一种生活滋味,对他是一种尴尬和刺痛。
其他女人背地里谈起她来总有点嘲笑的口气,也暗暗等着看她的笑话,她们认定了这种闹剧总要有个结局的。其实她们对她未尝没有一点羡慕佩服,她比她们勇敢,敢作敢为,她是她们中的叛徒。
他儿子恰好和我同龄,从小在上海长大,带来一肚子的精明世故,早熟的令人钦佩。处理什么事情都得心应手。我因为和他同学兼朋友,常和他去游泳,到农民菜地偷西红柿。有一次晚上住在他家,两个人躲在被窝里接吻,没有任何感觉,因为是儿童游戏。前一阵他恰巧来上海,我有机会和他碰过面。他人变了,有点鼠头鼠脑,言谈举止欠大方。完全不像小时候的他,满脑子的主张,一直为自己打算。可能在社会上吃了一些亏,碰了壁,有了一些沉痛的教训,只能放弃自己的小聪明,踏踏实实做人做事。放弃了他唯一擅长的东西,连自信也没有了。人真的不能太早成熟。小时候过早的意识到自我保护的重要性,悟到的道理总有些狭隘偏激,以此为处世准则,可能反而要害了自己。
我家每周例行的舞会不得不停止,因为我和弟弟上学路上总有人拦下我们来,兴趣盎然的打听舞会的内幕和详情,细细的问了又问,然后怜悯的看着我们,非常想说什么又欲言又止。这么小的地方,谁都认识谁。大家都是自己人,都觉得自己身上肩着道义和责任,监督别人的私生活。我回去和母亲提起这些事情,父母听了只是互相对望一眼,什么也没有说。
小县城加上附近农村各乡,不超过三千个人。全县只有一个商店,那时叫“门市部”,木头柜台,我记得糖果被安放在离柜台三尺远的货架上,遥不可及,防止失窃。门市部里进了一款新裙子,县里有闲钱的女人都要买上一件,唯恐自己被潮流抛弃。
我听过一个女子批评男人说“他们除了领带不一样,其他什么都一样。”仿佛是洞悉了世上所有的男人,吃过很多苦才换来的经验,轻蔑中渗出些许哀伤和痛恨。但是也能听出女子打扮自己的主张和男子很不同,她们想方设法让自己美丽,不美丽的能做到耀眼触目也行。她们不甘重复别的女人,主要在时装上。小城里的女人没有这个条件,她们对时髦的追赶显得那样无可奈何,那样的吃力惨伤。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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